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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2月 28th, 2007
临近岁末年初,广州一个带来充分喜剧性质的案例成为国人街头巷尾的议论主题。然而,问题的结局却很沉重。案情其实比较简单,核心是广州一青年利用ATM自动取款机的故障,经不住利益诱惑:
2006年4月21日晚,广东省高级法院原保安青年许霆,来到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机取款。许知道卡里只有170多元,原本想取100元,一不小心 多按了个“0”,提款机随即吐出了1000元。“我当时觉得很惊奇,我就查了一下余额,发现没扣钱。然后我再次取款1000元,提款机又吐出了1000 元。”55次反复操作后,5.5万元现金塞满了许的衣服,他用皮带把上衣扎好,“那些钱塞得上衣鼓鼓的”。这时,许的同事郭安山走了过来,他很纳闷许取 100元花了这么长时间。许吓了一跳,和同事郭安山回了宿舍,并坦言ATM机的慷慨。22日凌晨1点左右,两人再次来到ATM取款机旁。郭安山拿出有 800多元余额的农业银行卡,许霆帮他取出了1万多元。随后又用自己的卡取出了大约11万元——银行账单显示,许霆第二次连续取款的次数是102次。 2007年12月16日,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一个典型的喜剧性案例,然而读者的关注的焦点,是该以什么来量刑,倒底够不够刑法上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赞成现有的判决的意见不少。媒体报道,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表示,在该案中虽然看似法院量刑过重,但其实仍在法定范围内。许霆以非法 侵占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明知其银行卡内只有170多元,但在发现银行系统出错时即产生恶意占有的故意,并分171次恶意取款17.5万元而非法占 有,得手后潜逃并将赃款挥霍花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虽然郭安山是与他一同盗窃,但二人并不存在共同犯罪故意,只是采取相同犯罪手法 各自实施,最后得款也是根据各自卡内各自提取所得,因此二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仅以各自取款数来计算盗窃金额。而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同案人郭 安山个人盗窃金额数额不大且全部退赃,同时主动自首并向公安机关交代与许犯案经过等,因此获得从轻处理并无不妥。
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而我国刑法对此相应的规定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而在本案中,许霆不仅将巨款挥霍一空,还私自潜逃直至被抓获,并无任何可获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因此,法院适用了规定的 最高刑并无不妥,仍在法定范围内。
那么,盗取ATM机是否构成盗窃金融机构呢?不少市民认为把ATM机视为金融机构太过严苛,“那岂不是满大街都是金融机构了!”对此,钟闻东认为, 从财产所有方面来讲,ATM机也应视为金融机构。因为ATM机内的现金也是来源于金融机构,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金融机构,其可以看做金融机构财产的延伸。 同时ATM机为金融机构所有和管理,当然是金融机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也有人说,本不该判罪,柜员机发飙,千元当成一元吐,能怪谁?应当判处当事人无罪。
笔者长期研究经济,也研究经济法律,研究过法理。法理是上位的,法条是法理精神的具体化,并且就本案例还在中央台当了一回嘉宾。笔者认为,广州中院 的判处看似依法量刑,实则有误读法条之嫌。读者也不能感情用事。当用一个法律条文解读相关案例感觉模棱两可时,最重要的办法就是提升执法者的理性,从神圣 的法理精神上寻求解决之道。
笔者认为应当从三个方面来认识与理解这样一个法律案例:
一、参考研究外国同类案例,借鉴其法院的审判原则。
ATM发昏,取1元出千元,类似案例虽然总量上实属偶然,但数量上确实有几件。
看看近几天报纸上的引述便知:
1、有媒体介绍,2004年4月29日上海《新闻晨报》报道称英国诺森伯兰郡伍勒村村民因当地取款机出现故障,可以提取屏幕显示的双倍现金,村民蜂拥取款,最后取款机前排起了长龙,约合6.5万美元的现金被提空。最终银行负责人表示因工作失误,不打算追究多拿了钱的村民
2、《都为银行ATM出错:英国银行一提款机故障,数百人排队疯狂取钱,我国小许被判无期》,天涯论坛一个帖主转载英国《每日邮报》的报道:英国苏 格兰皇家银行一部ATM机2006年10月21日发生故障——取10英镑吐出的却是20英镑。于是数百人排队“占银行便宜”,直到ATM机里面的钱被取 光。24岁的理查德·索尼称,他排了一个半小时队,终于接近取款机,但钱已经被取光,他说:“我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一些人仅仅排队40分钟,便将他们所有 银行卡内的存款全部取出,并且获得了双倍资金。而我们则完全失去了这个大好机会。然而,现场的气氛非常热闹,所有人都沉浸在狂欢宴会似的气氛中。”报道称 银行表示要努力追回那些被多取的钱。
《每日邮报》对此事的整个报道,“给人一种喜剧的感觉,在法制较健全的英国,国民把之当成一种幸运降临”。
帖主提出,“同是ATM出错,英国银行与中国银行与储户都是服务业与客户的关系,都存在客户利用ATM失误恶意支取现金超过本金,在英国警察局没介入,而在我国,小许就成了无期徒刑的案犯呢?”
有媒体介绍,记者找到了当时的英文报道,确认了帖子所提事件的真实性。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事实上由于ATM机器故障导致客户多取钱的事件在国外屡见不鲜,而且大多都会引发排队取款浪潮,不管是取款者、银行还是媒体,都没有什么道德讨论。
不过,与“许霆案”不同的是,这些ATM机错误大多都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放错不同面额钞票导致的,比如将20英镑钞票放进了10英镑的盒子,导致双倍取款。金额相对不大,“涉案者”众多,银行较难追回所有款项,司法也很少介入。
3、一家报纸记者发现了2003年发生在英国考文垂的一次事件,与“许霆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涉案金额较大,进入司法程序,只是判罚与“许霆案”差别较大,只有1年半。
据英国媒体报道,2002年8月份,英国一家银行(考文垂建筑金融合作社)电脑故障,导致其ATM机“狂吐”五天,不管人们输入什么密码,是否正确,取款机都会乖乖地吐出要求金额的钞票。期间有人甚至往返20次取了成千上万英镑,银行总共被取走了100多万英镑。
朱伯特一家人取走了13.441万英镑,警察找到他们的时候,发现了一辆新车、一套新沙发和几张飞往牙买加的机票。47岁的朱伯特和他20岁的女儿被判15个月监禁,20岁的儿子被判12个月监禁,他45岁的妻子因为身体原因获得延期审判。
尽管承认从机器中拿了钱,但朱伯特太太还是非常愤慨,“我很震惊!我的外孙才1岁半,他的妈妈居然要因为银行的错误在监狱里住15个月!”“我们全 家都是普普通通勤奋工作的人,这只是额外赠予,谁不动心呢?”他们的辩护律师尼尔·威廉姆斯认为,站在这样的机器面前,就像小学生站在糖果店面前,“任何 人都难以抗拒想多拿一点儿”。另一位辩护者则称,“这是一起没有受害人的犯罪,因为银行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赔偿”。
总结一下外国的案例,有几个特点:其一,都是ATM机故障多出钱,在诱惑面前,许多人获得了额外的利益。其二,许多国民把此类案例当成是幸运降临,当成一场喜剧,认为人难抗拒诱惑,因此,责任不大。其三,多数不用刑法调整,或者量型很轻。
二、追踪取款定罪情节,笔者认为有十大悬疑不能误读
其一,“盗窃”一种恶意侵占,是一种主观故意。然而,犯案当事人首先没有主观故意。如果不是错在多按一个“0”,也许就不会发生本起案例。没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没有动机,“盗窃”这一罪名能适用吗?所谓“罪名法定”,是这样的“法定‘吗?
其二,犯案当事人用自己的银行卡,用自己的密码,取自己的钱。对持卡用户来说,卡上的钱就是持卡人放在银行里属于自己的保险箱。笔者认为这一定性不 会错。相信大家都这么认为。银行的相关管理疏忽,致使给了这个保险箱里放了比原有的钱更多的一部分。拿着自己的钥匙,打开了自己的保险箱,看到钱居然多出 来了,知道是人家有失误,因此,“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当一个人用自己的卡,打开自己的钱柜,管理人员把钱多放了也就多拿了,这是什么性质的事?
其三,诱惑导致犯罪,该怎么定罪?诱惑者是银行,银行的失误让人多拿钱,该怎么定性?算犯罪吗?我们知道,其它案例中,凡是因诱惑的案例或不予确 认,或量刑极轻微。比如,为了测量某官员是否受贿,就派一个人假装因事给官员送礼,结果这个官员就收了这份礼。那么,我们能不能定该官员受贿罪成立?事实 上,法律是不承认这种诱惑下的结果的,因为,诱惑方在先,没有这个诱惑,这个事实就不存在。没有A,就没有B。B的出现,缘于A出现所导致。用诱惑去引导 人犯“罪”,从而治“罪”,这样的做法正确吗?
其四,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性质是最重要的。法理认为,性质决定轻重。故意杀人犯就是没有一点得手,也是重罪;相互殴架,误将对方打死了,量刑也不 会太重。开车过失撞伤或撞死人,罪也是轻的。犯案当事人进的是自己家的门,打开的自己家的保险箱,你银行的人把钱放错了,多放了,因此就出现多拿了。那么 这个案例应当治重罪吗?
其五,一个同类命题的证伪很重要。那么,有这样一个案例,A到市场去买商品,对方营业员B把A递交的10元看成100元,每成交一笔,就多找90 元,结果这个人是一直用10元向对方购买商品,买了10次,营业员共多找了900元,A将其占为已有。从法律层面看是“不当得利”,这样的做法需要刑法来 调整吗?
其六,这是一个公开的行为,还是秘密的行为?用自己的银行卡,用自己的密码,“偷了”自己的钱箱,在银行留下了自己的取款记录。而“偷”必然是一个秘密的行为,应当是不用自己的卡,不显示自己的身份的行为。
其七,一位取款人,假定他自己卡上有20万元,他并不知道某次取款银行其实并没有如数扣款,他的确取了款17万元,但他没有取款后就查询余额的习 惯。这有真实事例,我的一个朋友卡上总有几十万元,取款后从不查询余额,只管不住地往里进,同时需要时就往外取。如果他是犯案当事人,我们能说他“盗窃” 金融机构了?那么,一个善意的取款人竟可能犯了无期徒刑,这难道不荒唐吗?
其八,民法上有“不当得利”的条款,不当得利是一种违背道德的行为,需要归还,但不构成犯罪,指的是明知不是自己的,却利用要利用其错误据为已有。根据物权法,公私财产一律平等。难道因为是金融机构的钱,就要比老百姓的钱来得“值”钱,就要重判,这符合物权法的精神吗?
其九,持有自己的银行卡,进入自己的存款箱,实施存款的管理功能。在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有额外的钱在自己的钱箱。如果银行的记录比较健全,那么,这 个多取的钱最终要水落石出。持卡人在实施自己存款箱的管理功能,算利用管理职务侵占公私财物吗?到底那个“罪名”更象犯案人的所为?
其十,犯案人向其同事坦诚“不拿白不拿”,结果与同事再次去“拿”,共拿了“17万元”,那么,“17万元‘算数额巨大吗?这种案例是偶然发生,还 是常常发生?如果是偶然,那么偶然会不会导致社会的错觉,有没有“不治重罪不足以恢复社会秩序,不治重罪不足震慑犯罪”的结果出现?这种案例真能危害社会 吗?
三、 当案例在现有法条量刑不能精准到位时,应当用公认的法理精神来解读法律,适当量刑。
所有的法条均是按照法理精神来确定的。法条是法理精神的具体化。研究广州中院的一审判决,笔者认为,有六大法理精神可以指导案件二审。
其一,法理的最高原则,是用法来惩治犯罪,恢复社会秩序。许霆涉及的ATM机案,显然是极个别的偶然事件,不存在恢复社会秩序的前提。这一案例引导千百万人学习法律条文,领会法治精神,要看到这一案例在社会法制进程上的特别意义。
其二,法律的本职是用来教育人、规范人的行为,惩治从来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与规范的目的能不能达到。
其三,一个案例在同时可适用于刑法,也可适用于民法时,应当用民法来解决问题。
其四,一个案例在可以判处有罪,也可以判处无罪时,应当就无罪而远有罪。
其五,在一个案例可以轻判,也可以重判时,适宜轻判。
其六,在一个案例审判时,证伪制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标杆。应当努力证伪,换位思考,使其判决更有理性,更贴近立法原则。
笔者希望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能进一步体现这些神圣的法理精神。
(作者是中国经济名家讲坛副理事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经济与法律研究学者)
星期日, 12月 16th, 2007
近期,关于”中国房地产冬天的到来”和”中国楼市将出现拐点”的观点颇多,其中最关键、最敏感、大家最关心的话题也就是房价问题。那么,2008年中国的 房价到底是涨、还是跌呢?临近岁末年初,博主从中国宏观经济之走势和区域板块位置出发,对2008中国房价做8大预言。既然是预言,当有不妥之处,望行家 匡正,但市场是最好的”试金石”,相信关于2008中国房价走势等一切话题将在市场中得到回应。
预言之一:
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房价将出现”调整期”,但不会出现大降,小幅上涨仍有可能。尽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货币从紧的政策,房价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和调 整,但是2008年中国的经济仍将是处在高速增长期,房地产经济仍是中国经济的主流之一,开发量仍将很大,需求量仍将旺盛。
而且除了国内 需求外,在中国承办奥运会的大背景下,还将会带动许多潜在的国际需求,并且城市化的进程仍将加快,因此房地产仍将出现一定的增长,房价从总体上来看,小幅 上涨仍是趋势。再看中国的各大行业,猪肉、粮油\原材料都在涨、”疯狂的石头”也成百上千倍地涨,房价又能跌到哪里去呢?退一万步说,就算中国的房价要 跌,也有一个”过度期”和”潜伏期”,也不会出现在2008年,而应在2009年之后,因为按照经济周期理论,中国的房价自2003年出现”井喷现象” 后,快五年了,一般五年为一经济周期,也就是说到2009年大调的可能性较大。
预言之二:
从局部来看,”珠 三角”地区,主要是以深圳、广州、包括珠海为主地区的房价,尽管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了降价,但是不会出现大幅度、大面积的降价,现在只不过是小幅的”震荡” 而已,长期的趋势肯定是价格走向”平稳”。因为道理很简单,”珠三角”地区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地区,房地产市场化的程度也最高,住房制度改革也最彻 底,因此应付风险的能力也将最强,同时随着”港粤经济一体化”,长期来看,深圳的房价与香港的房价接轨将是趋势,因此”在曲折中前进是主旋律”。
预言之三:
在”长三角”地区,上海的房价仍将趋高,但是周边的城市、例如杭州、宁波、苏州等房价将与之差距缩小,同样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世界扁平化”的今 天,上海的房地产需求仍将增长,这不乏包括一些巨大的国际需求,与国际接轨来看,上海的房价现在还不算高,因此,出现一定的调整后,上海的房价仍将小幅上 扬。
可以这样说,上海的楼市现在就是中国楼市的晴雨表,如果上海的房价真正跌下来了,那么”中国房地产的冬天”也就真正到来了。另外从杭 州和宁波这两个城市来看,两市的房价将最终看齐,而随着与上海的接轨,宁波的房价仍有潜在的涨幅,苏州和南京的房价由于消费能量的限制将趋于平静。
预言之四:
从”环渤海圈”来看,房价最活跃的城市当然是天津,平均价格到每平方米7500元左右并不稀奇,特别是”滨海新区”,随着环境的改善,其房价仍将上扬。 而随着”京津”的大融合,天津的房价与北京相比、”八九不离十”才是目标。北京的房价就不用多说,在中国的政治中心,用”稳健”两字最妥。山东沿海城市中 房价最坚挺的当然是青岛,而且随着青岛新一届领导人的新政,房价仍将有一个再发力的过程,因为青岛这座城市本身的价值就决定了房价是物有所值;
烟台、威海等城市的房价如果不打个性牌的话,基本上也就到位了。大连当然也是属于”环渤海圈”的一部分,由于其城市建设日益完善,其房价也基本到位了, 而且随着当地政府出台一定的抑制措施,房价还可能出现一定的波折,因为这个城市的定位首先就是为大多数老百姓而想的。
预言之五:
在”东北地区”中,作为东北最大的城市沈阳,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其房市仍将是最活跃、价格仍将会小幅上涨,二环以内均价在5500元左右、中 心公园等地区将在8000元左右、三环以外均价在3000元左右就是趋势。而相对而言,长春市在东北三大省会城市中,无论从城市规模、人口基数、经济实 力、产业规模来看均无法与沈阳和哈尔滨相提并论。
但是其房价有一个”后发制人”的过程,特别是长春市近年来吸引了全国100强开发企业 (包括万科、中海、中信、万达等)进入开发,就从品质上加速了其价格上扬,因此其房价赶上甚至超过哈尔滨市都不是难题。哈尔滨虽然将松北、呼兰、阿城纳入 城市版图,推行了”大都城市圈”的战略,但是整个房价一直”温而小动”,不过,预计2008年二环以内的中心城区均价在6000-700元/平方米之间, 少数高达万元也是有可能出现的。
预言之六:
与沿海相比,”西北地区”一些城市的房价一直基数相对较低,有的 甚至只有一千多元左右,但是近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一些城市的房价开始像脱笼猛虎,快速上扬,出现了连续的”涨停板”,一些小城市上涨的幅度甚至快于 中等城市,中等城市上涨幅度快于大城市。而到了2008年,由于前期上涨过大,后期需求相对有限,其房价将处于一个剧烈震荡期,”涨停板”的现象将不再出 现。
不过在兰州稍微好一点的房子也得4000元左右了,而银川市房价以前在西北五省会城市中涨幅常居前列的位置已让给了乌鲁木齐市,不过 乌鲁木齐市其均价也就在3300元/平方米左右。西安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尽管现在想圆”大唐新都”之梦,但是房价当以”保护”二字为妥。
预言之七:
“西南地区”的热点当然是”成渝板块”,在2007年成都和重庆同时被宣布为”特区”之后,其房价就出现了一个快速上扬的过程,这其实也是一个潜在价值 发现的过程,毕竟这两个城市古往今来在中国的版图上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而且自然资源较好,只要规划到位,价格就有潜力,因此2008年这两个城市的 房价仍有潜在空间。
而随着中国经济热点由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转移,成都和重庆将成为中国西部投资的热点后,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房价差距 的绝对值将要缩小。不过单就省会城市房价来说,重庆房价和成都、昆明、贵州等西部省会城市相比仍将较低,与成都的差距仍将存在,主城区的房价也就在每平方 米均价3200元左右,房价较高的”北部新区”,每平方米均价可能到5500元左右。由于成都也在打造”休闲之都”,是一个很适合于居住的城市,因此 5000–8000元/平方米的楼盘将会遍地开花。
预言之八:
“中部地区”由于大部分城市房地产业尚处于 发展阶段,可以说是近期中国板块较热的部分。就南昌而言,房价也基本到位,同时资料又显示,2007年1-8月,南昌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投资 50.87亿元,其中住宅投资累计完成47.15亿元,增长28.8%。9月份南昌房价同比上涨6.9%,在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1位。那么南昌的 房价有没有跌的可能呢?
在局部范围是有可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很多楼盘虽然没有明确的降价,但是却在不断以各种新、老形式打折和优惠,这就说明这些片区的房价不是有泡沫、就是利好提前透支了,因此要说跌的话,部分楼盘将是有可能的,但总体影响不会太大。
就整个南昌中心城区而言,象湖区和红谷滩区的房价还有一定的升值潜力,但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均价到万元的仍只有市中心地带才有希望。同时随着”武汉城市 圈”的建设,周边8个城市的房价将会受益,南昌也不例外。随着品牌开发商的不断进入,房价上扬仍有可能,但受各项政策影响涨幅并不会太大。
星期日, 12月 16th, 2007
看着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林先生也忍不住心痒痒,但买车可不比买萝卜白菜,总要好好计划一番。昨日,林先生做客本 报《财富管理》专栏,“我和太太月收入有1万元,我看中了一辆17万元,排量2.0的车,购车后,会不会影响生活质量?”他希望本报理财专家能帮他做个购 车计划。据了解,林先生参加工作5年,刚结婚不久,暂无添丁计划。
【购车顾问】
车价不要超过10万元
“目前,汽车消费流行超前消费,但这样做会对家庭经济造成负担。”武汉晨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志祥表示,买车应当控制在经济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林先生购车总价不要超过10万元,排量以1.4至1.6之间为宜。
“汽车消费不是‘一锤子’买卖,需要考虑养车费用。”邓志祥介绍,正常情况下,一年的养车费用在2万元左右,包括养路费、汽油费、保养维修费、年审费和停车费等。
林先生家庭年收入为12万元,养车费占家庭总收入的1/6。“根据林先生的收入状况,我建议他购买小排量的经济车型,油耗低,可节省支出。”汽车还存在一些不确定的花钱因素,邓志祥提醒:“平时要注意保养好自己的车子,保险一定要买足,这样可以分担风险。”
【理财分析】
买17万的车太吃力
“以林先生的经济状况,买一辆17万的车实在是太吃力了!”兴业银行水果湖支行理财经理柳澍认为,林先生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来消费。
柳澍为林先生算了一笔账,17万的车,上牌办证等费用还需要1万多元。贷款按首付三成,3年内还清计算,林先生需要首付5.1万元,贷款11.9万 元,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月供为3719元。另外,养车费需要2万元/年,每月支出1666元,这样一来,林先生每月花在车子上的费用为5385元,占总 收入的50%以上。
“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柳澍表示,“在这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购车,很快就会捉襟见肘。”
而如果是购买8万元的车,首付2.4万元,月供则需要1800元。“买车和养车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35%左右,勉强可以,但还是比较高。”
【理财锦囊】
买二手车或推迟购车
柳澍认为,林先生的想法有一定代表性,“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提前消费汽车,实际上,大多是靠家长养车。”他分析,正常情况下,林先生的家庭会在3年内有“添丁”可能,若养了车再养儿,肯定会感觉经济上难以承受。
据介绍,目前国外中产阶级购车,养车支出一般不超过年收入的10%,在中国,如果想用车比较轻松的话,养车费用应控制在年收入的20%以内。
“如果不追求时尚,建议林先生买二手车,比新车的价格便宜一半以上。”柳澍建议,“或者,推迟购车计划,用准备买车的钱理财,赚到一半首付,而且经济型轿车将会越来越便宜,3年后再买车压力比较小。”
柳澍认为,买车并不是林先生当前的首要目标,现在应该做的是财产增值、增加保障,打好事业基础。“若收入在目前的基础上提升30%,再考虑买车不迟。”
星期三, 12月 12th, 2007
今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住房问题被列为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受到了空前的重视。
“父母辈”的人热切关注住房问题本无可厚非。令人吃惊的是,买房问题如今已经扩展到了尚处在“孩子辈”的大学生群体中。今年10月25日,一场 围绕着“80后一代的买房问题”的主题演讲火爆异常。北京师范大学可容纳200多人的教八楼101教室里挤进了将近300人。主讲人是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 研究中心的主任董藩教授。
讲座已经过去了1个多月,这个话题在校园内的热度依然有增无减。到底“80后”该不该买房?“80后”这一代人什么时候买房最合适?为此,12 月4日 ̄7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联合实施了一项在线调查(8178人参与,其中“80后”占62.6%,“70后”占30.0%,1970 年以前出生的人占6.5%,“90后”占0.9%),并就此事对董藩教授进行了专访。
《中国青年报》:当时讲座的题目为什么定为“80后一代的买房问题”呢?
董藩:现在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绝大部分都是“80后”,几年后,他们就要面向社会,他们理应关注自己将来的居住问题。还有,学生们研究居住问题也关系到他们是否要离开北京。
房产问题和他们人生的发展、未来的个人生活、未来事业的基点等都是连在一起的。这些80后的大学生也想听听这些事情,作为老师,我有天然的职责——告诉大家真话。我要告诉他们一个规律性的问题,让学生们清楚现实,然后自己去决策。
你如果买房准备买在哪个区域?
省会城市或中等城市 46.4%
小城市 30.1%
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 23.5%
《中国青年报》:有人认为大学生面对巨大的就业和工作压力,暂时没有能力买房,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董藩:中国年轻人现在买房的钱主要来自家庭的援助。在中国,上下两代人之间的财产是分不清楚的,混在一起的。在西方,18岁成人后家里就不再管 你,但在我们这里是不可能的。成人后,你父母也还会说,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上大学,你可以一直读到博士,所以这个财产显然是分不清楚的。即使你大学毕业没有 工作,家里还要养活你,反过来,你将来也要奉养老人。
如果父母能够帮忙付首付,而且压力并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你就可以扒拉一下你的小算盘算一算买房划不划算。你买了房子还够不够吃饭?如果不够吃饭或者父母压力太大,那肯定是不行的。
这里有个前提条件是,在能买得起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买还是不买。你买不起也就进不了这个市场,这个话题对你来说也就没有意义。
在这里我把大学生也看作是普通市民,大家在专业知识背景、教育状况、将来的从业岗位、社会阶层、思想意识等方面差别很大,对房价涨跌认识不一样本不稀奇,但在专业上,我们有自己的解释。
你买房怎么支付?
自己和伴侣一起首付并按揭 55.5%
父母付首期,自己慢慢按揭 30.8%
父母帮忙,一次性支付 13.7%
《中国青年报》:据我了解,多数“80后”的职业发展方向还不太明确,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他们是不是应该先租房呢?
董藩:从理财角度看,简单给出这样的结论并不妥当!个人买房一方面是解决居住条件,更重要的是你在和CPI赛跑,跟通货膨胀赛跑。假设多少年之 后,你回家乡了,出国了或者要去其他的地方,你把房子卖掉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吃亏,还赚了30万元 ̄50万元,然后到你去的地方买房绰绰有余。这里牵涉到一 个理财观念:是靠钱生钱,而不是靠人挣钱。靠人挣钱是很有限的。
《中国青年报》:对于“80后”买房时选择小户型或者二手房,您怎么看?
董藩:这个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来考虑,没有一个定律。随着我们国家房地产产品结构的调整,大户型价格上涨的速度可能会更快!不过,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就像学生到了食堂,有的人要吃红烧肉,有的人则吃青菜豆腐,一方面是爱好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家庭经济基础来决定。
你是从什么时候着手买房的?
毕业5年后55.6%毕业3 ̄5年 26.0%
毕业后2年内 14.9%
大学毕业前 3.5%
《中国青年报》:您觉得什么时候买房合适呢?
董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早买比晚买合适。经济学上公认的,房产是普通老百姓最好的理财产品。但从国家宏观调控来讲,可能要破解房价疯涨的这种局面。事实上,老百姓希望房价稳定,但稳定并不意味着下跌!稳定并不意味着你买了就吃亏了。
房价涨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有一些研究者认为有涨就有跌,以我的观点来说,房价的常态就是上涨的,除非遇到战争、瘟疫以及特殊的政治问题才可能跌。我们看到,美国五六十年来房价基本都在涨,加拿大、英国的房价近年也涨得比较快。
《中国青年报》:归纳起来,您主张早买房的原因是认为“房价一定不会跌,只可能增长放缓,但增长是一定的”,是这样吗?
董藩:是,房价上涨是有原因的。因为需求没有受到更多的管制,而供应受到了管制。需求在以更快的速度、更加主动的姿态往前走,而供应相对被动和迟缓。
有学者做过计算,全社会的收入增加了1000万,房子的需求可能增加1550万,而供应只增加了750万,需求的变化更加主动、强劲,变化的速 度也更快,而供应增加的速度比较缓慢。所以从房地产的供求弹性来看,假定消费者是具有购买能力的,那么早买可能更合适。世界上这么多的国家和地区,这么长 的历史,我们所能说的房地产泡沫只是香港、日本、泰国、佛罗里达等很有限的几个地方,大多数国家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这是有内在规律在起作用。
《中国青年报》:最近很多人预期房价会跌,您怎么看?
董藩:即使下跌也不会像大家想象的那么厉害。很多人不知道,房地产价格是有黏性的,它和股市不一样。股市下跌的时候就像一滴水一样,“哗”一下就掉下来了,所以股市经常有跌停。而房价不会是这样的。房价会像一滴松油一样,看着会下跌,但是却跌不动。
《中国青年报》:房价跌不动?
董藩:因为当股票价格下跌的时候任何人都是想抛掉的,就会形成无限的供应,却没有人要买,下跌就成很正常的事情。而房地产市场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即使有下跌趋向的时候,95%的房子也是不进入市场的。
比如学校的房子不会卖吧?自己住的房子不会卖吧?政府的办公楼也不会卖掉吧?虽然都叫房产,但不进入市场。只有正常交易的房产价格才会有所反应,而需求也不会明显地减少,比如该结婚的还是需要房子,家里添人口还会需要更大的房子。
房价的运行规律不像股市价格那样波浪式地起伏,它只表现为增长幅度的起伏,比如上一年增长15%,下一年增长6%,都是增值的波动,而不是绝对价格的波动。
你买房是为了:
结婚 66.8%
房价涨得太快,别人买我也买 25.1%
做单身公寓 8.1%
《中国青年报》:您觉得什么样的年轻人适合做房产投资呢?
董藩:我从不在文章里劝谁买房劝谁不买房,我认为做房产投资也有一些前提条件,因为买房的这笔钱数目是比较大的,不要因为买房而影响个人在智力 方面的投资。我们认为最好的投资方式还是智力方面的投资。比如说你需要花这笔钱出国读书,或者去读硕士博士,这样你就可以暂缓在房产方面的投资。
还有一点就是不能对家里造成太大的负担。如果家里能够支撑得起,甚至咬咬牙能够勉强支撑得起的话,这样做是可以的。如果全家人咬牙、瞪眼、跺脚 都负担不了你的买房投资行为,而你却非要买,那整个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就没有了,也就不会为房产升值而感到高兴,也就没有必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