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知道Google自己已经发布了一个在手机上访问Google Maps的软件,但是提供的地图只有美、加和欧洲的一些地方,其它的区域访问不了。然而,已经有其他人开发出比Google更强的手机地图软件,我试过的有Mobile GMaps和J2meMap,都是手机J2ME程序,在我的Moto A1200上均可以正常使用。
Mobile GMaps的主要功能包括:支持Google、MSN、Yahoo和Ask.com的地图显示,支持手机内置的GPS或者通过蓝牙连接的GPS设备,能够访问在线的Google Earth的KML文件,还能访问Wikimapia。Mobile GMaps程序采用Creative Commons许可,但还不是开源程序,作者说也许以后会考虑开源。
J2meMap的功能与Mobile GMaps类似,但还不如Mobile GMaps那么成熟,所宣称的一些功能还没实现(例如使用Google Maps以外的其他地图)。相比之下,J2meMap似乎更加开放,公开了对程序进行扩展的API,鼓励用户创作自己的mashup,已经完成了Flickr search和Wikimapia。J2meMap在将来的野心是搞一个 J2ME Earth出来,即手机上运行的Google Earth。
两款软件都支持cmwap连接,可算是经济实惠的选择。不过用手机上的GPRS来访问卫星地图,实在是需要很强的耐性。尽管这些程序目前都可以正常使用,但是要想大行其道,恐怕还需要3G的一臂之力。
最近比较关注一些围绕google maps的mashup应用,因为这和我从事的行业具有天然的相关性,关于这一点,以后我有机会再写一写。
前些天提到eemap,一个对google maps提供中文化功能并结合了一些wiki功能的网站。这两天又发现叫作maplib的网站,用其作者的话说:“MapLib.net是一个Google Maps mashup作品,能轻易将用户上传的图片(最大达6000*6000)制作成可平移缩放的地图,有地图标记维护等常规功能,并可以通过外部引用功能将地图内嵌在自己的网站、blog中。” 网站10月31日上线,在del.icio.us上面已经有近200人收藏,可以说相当地受关注。
与许多其它的Google maps mashup不同,maplib使用的不是google的地图数据和卫星图片,而是借助google maps的操作界面,为用户提供一个制作自己地图的手段。其实用户上传的内容根本不必局限在地图,任意图形文件都可以上传到maplib中,然后用户可以在这些图片上添加标注和说明。比如说,上传一张合照,并标上每个人的名字。
目前看来,maplib的功能还比较简单,只有标注、评论和搜索等几项简单功能,可以玩的东西还不多。感觉上只是搭起了一个架子,不清楚作者还会把什么东西往里装。利用Google maps的API来提供图片浏览功能,相信很多人都能够做到。如果maplib仅仅局限于此,就只是一个基本工具而已。希望随着maplib开发的逐渐深入,能够在这个框架上衍生出更有意思的应用。
刚刚抱怨过Vista许可证里的猫腻,就传来微软取消了Vista零售版本的许可证中“只准转移一次”的条款的消息。也就是说,只要卸载掉一台机器上安装的Vista,你就可以把它转移安装到其它机器上,只要不同时装在多台机器上,转移的次数不再受限制。
微软修改Vista许可证,从正面来说是顺从消费者的意愿,因为只准转移一次的条款招致了最多的批评意见。从阴谋论的角度,我怀疑微软采用的是“贼佬试砂煲”的策略。这是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说贼想进别人家里偷东西的时候,先在墙上挖个洞准备钻进去,但又唯恐里面有埋伏,所以先把一个砂煲(砂锅)伸到洞里去。如果砂煲没有被人一棒子打烂,贼就可以放心钻进去了。
微软先前放出的许可证,就是那个砂煲,果真遭到了消费者的当头棒喝。所幸被打烂的只是一个砂煲,贼佬毫发无伤,又可以琢磨其它的计谋了。
姗姗来迟的Windows Vista终于确定了发布时间,微软也披露了Vista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 EULA),并引发了一场研究热潮。The Register 上的文章:Surprises inside Microsoft Vista’s EULA 归纳了一些研究成果:
一、“对基准测试的审查制度”(benchmark censorship)。EULA规定,用户可以对Vista中包含的 .NET framework 3.0 进行基准测试,但是如果要发布测试结果,则必须符合网页 http://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66406 上的规定。言下之意,假如微软修改了那个页面的内容,用户也必须遵守,否则不能发布测试结果。历史上的先例是,2001年微软曾经对一个独立研究室施加压力,不允许它发布针对 Windows NT 和 Windows 2000 的测试结果。
二、不得在虚拟机里运行。Vista将有6个版本:Starter, Home Basic, Home Premium, Business, Enterprise 和 Ultimate,其中Starter和Enterprise只提供给OEM厂商。零售版本中,Home Basic和 Home Premium都不允许安装在虚拟机中使用。Ultimate版本可以装在虚拟机中,但也有限制,虚拟机中的Ultimate不能创建和使用经过DRM保护的内容。
三、只允许转移一次。就是说,如果你买来Vista并装到电脑A上,之后你可以删除A上的Vista并在另外一台机器B上安装。按以往的Windows许可证,你可以删掉B上的Windows,然后再到C上安装,依此类推。但是根据Vista的许可证,你只能到B为止,不能再往其他机器上安装了。
从Windows XP一开始的激活到后来的WGA正版验证,再到Vista现在这种更为咄咄逼人的EULA,可以看出微软反盗版的绞索正在一步步收紧。对于Linux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个新的机会。然而,这种机会更多是对那些盗版率比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而言。我相信,聪明智慧的中国人民一定能够战胜这些艰难险阻,再想想那些扶不起的国产Linux厂商,Linux的些微希望恐怕仍将被淹没在盗版软件的汪洋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