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8
人类的近代史告诉我们,一项先进的技术能够转化成产品服务于社会,在它的后面肯定有一个商业公司默默的付出。因为后现代的社会更多需要的服务于我们的产品,各种高新技术在普通人眼里仅仅是被科学家束之高阁的梦想而已。这个规则在Linux世界里面也适用。试想Linux是一个非常好的技术,如果不对其加以产品化(或者说商品化),提高其稳定性和易用性,那她只会变成少数高手手中的玩物,逐渐的丧失市场,丧失用户对其的信任,失去发展的源动力,那么她很快就会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所以我可以断言,如果Linux还要保持其快速的发展,必须调整生产关系――即GPL公约对她的限制。如何调整好GPL公约和商业公司之间的利益,将是交给每一个Linux从业者最大的挑战。

上面那段话来自中科红旗软件公司副总裁白柯的文章《Linux的“原罪”》。关于GPL,这段时间在开源/自由软件社区也是一个热点话题,但谈论的焦点多数集中在如何对10多年没有更新的GPL 2.0版本进行修改以适合当前的发展形势,尤其是应付来自软件专利等知识产权法规的挑战等方面。从影响商业利益实现的角度看到改进GPL的需要,倒是比较新鲜,尤其当这段话来自于一个仰赖GPL产品维生的公司负责人的时候。

GPL(General Public License)是最常见的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许可协议,可以称之为自由软件的基石。无数的自由软件在GPL的庇护下成长起来,许多软件开发者在发布自己的软件时也会不假思索地采用GPL。GPL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就是发布软件二进制编码的同时,必须要发布源代码,所谓自由软件的“自由”二字包含了4种含义,而获得源代码是实现这些自由的前提。

GPL尽管已经广为接受,但围绕着它还存在一些争议。争议集中在GPL的“病毒”(viral)特性,也就是传染性。这里所说的“病毒”和“电脑病毒”没有任何联系,它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软件A以GPL发布,软件B是软件A的衍生产品,使用了软件A的部分或全部源代码,那么软件B发布时就必须遵循GPL,否则就是违反了许可协议。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理解成GPL“感染”了软件A之后,通过源代码从软件A“传染”给了软件B。有人借此抨击GPL,说它不代表真正的自由,因为软件B是“被迫”采用GPL的。而依我看来这正是对自由的一种保障,它有效地避免了某些人用了GPL软件的成果却逃避回报自由软件社区的义务。相比之下BSD许可证更为宽松,它允许你用BSD许可的软件做几乎任何事情,不公开源代码也行,改头换面变成私有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也没人追究,这一点恐怕很对一些商人的口味。

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照理说如果没有遵循GPL的Linux,红旗Linux也不会存在,那么红旗为什么不爽GPL?以我的揣度,无非一个“利”字。前几年,以红旗为代表的“国产”Linux厂商已经在开源/自由软件世界落下了一个违反GPL的坏名声,各厂商的惯常做法是只发布编译好的系统,源代码欠奉。对于这种做法有各种各样的冠冕堂皇的托词,但归根到底无非是为了保证自己的所谓技术优势,GPL暂时就放到脑后了。这种做法,无视自己占用了开源/自由软件社区无数志愿者的辛勤劳动的事实,是地地道道的只顾掠夺而没有丝毫回馈的流氓行径,更有甚者有人还恬不知耻地自称是什么“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操作系统”,视天下人如无物。

客观地说,近两年来,国内的Linux厂商在遵守GPL方面还是有一些进步。仍以红旗为例,先是没有源代码,然后是只提供旧版本的源代码,现在基本能同步提供最新版本的源代码了。我不知道它是真的有所觉悟还是迫于开源世界舆论压力的权宜之计,因此白副总裁的文章,让我想起了红旗的前科而不自觉地提高了警惕。白副总裁说得比较隐晦,但我总觉得他的逻辑是:红旗就是一个默默付出的商业公司,红旗对于推广Linux居功至伟,所以理应取得相应的商业利益。可惜,GPL阻止了红旗像微软那样以封闭源代码的方式成功,所以必须调整GPL。果真如此,倒也没什么新鲜,不过是让我们更加认清了商人逐利的本性。

不要误解,我并不是说遵循GPL就要排斥商业利益,GPL本身也并不排斥任何人用自由软件获取金钱利益,只不过GPL内在的逻辑使得人们不能像私有软件那样把盈利建立在封闭源代码的机制之上。通过GPL软件获利,需要更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成功的例子也不是没有,但绝不是仅仅打着“国产”的旗帜、依靠政府采购就能做到的。你可以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我给红旗的建议是先别想着从开源社区得到什么,想想自己能给开源社区奉献什么,有了一种共享和回馈的良性循环,或许能发现GPL不仅是一种束缚,更多的是一种保护。

假如红旗真的非常不爽GPL,大可以基于BSD系列开发出一种类似“麒麟”那样的操作系统,好处是不必受GPL的约束。反正按照红旗最大限度模仿Windows界面的策略,那华丽界面后面到底是Linux还是BSD,红旗的用户根本无需关心。

2006-02-14

据消息人士透露,Google开始向Linux移植程序了,第一个对象是Picasa。目前让我觉得还离不开Windows的就是这个Picasa。相对于许多其他的照片管理软件,无论是Windows版的还是Linux版的,Picasa确实非常好用,它的组织方式很适合管理大量的照片,按Tag管理也是时髦、灵活而强大的一种手段。当然,Picasa还有一个难以抵挡的特性——免费。

Google的技术基础完全建构于开源软件(尤其是Linux)之上,这早就不是一个秘密。一直有传闻说Google有一种自己定制的、适应它数量庞大的服务器集群的Linux版本,但它并没有将之反馈到开源社区;很多Google内部的员工用Linux作为日常使用的桌面操作系统,但Google发布的所有桌面软件和工具,像Picasa、Google Desktop、Google Earth、Google Talk等等,居然都只能运行在Windows上。对此,很多人不免发出怨言,Google - What Have You Done For Us Lately,质疑Google什么时候才能对开源社区作出更多回报,不仅仅是投资支持一些开源的开发项目,而且还要开发出广受欢迎的Google软件的Linux版本。对此,Google的开源软件负责人Chris DiBona(OPENSOURCES:Voices from the Open Source Revolution一书的编者之一)作出回应说:他已经听到了这些抱怨,所有Google软件工具的移植都正在进行中,都会有Linux的版本。

现在Linux用户的等待似乎有了比较明确的盼头。报道中提到向Google求证时,Google的回答是“We don’t have any information to share at this time”,不同于前几天Google对传闻将发布自己的Linux系统Goobuntu时的直接否定,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对金正日访华一事的回应。报道里面提到的技术细节有鼻子有眼,从侧面进一步印证了消息的可靠性。

如果Picasa for Linux推出,我一定是积极的拥护者。gtkpod已经解决了Linux环境里我的iPod与PC同步的问题,Picasa将解决我管理数码照片的问题。目前来看,我几乎没有什么离不开Windows的需求了。

最近在琢磨着给儿子,一个小学二年级学生,买一台手提电脑。既然他还小,电脑在他手里能用上的功能也有限,所以考虑的首先是以节俭为原则,只要硬件上不太落伍就行了。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能用上正版的Windows。

浏览了一系列广告之后,我发现想找到合适的机子还真不太容易。硬件上好说,那些低端低价的型号基本上都能满足我的要求,但是要找预装了Windows的低端机型就难了,厂商们预装在这些机子上的竟然都是DOS,而且还不一定是微软的MS-DOS,而是开源的FreeDOS。据说没有装软件的机子叫裸机,20年前的古董DOS尽管也算是操作系统,但装在现代的奔腾机器上,充其量只能称之为“裸奔”。机子如果是我自己用,那很简单,再装个Linux就是了,我去年从Dell买了手提电脑之后就是这么做的。但是,儿子要用的课件都是运行在Windows里的,追求自由和儿子的学业比起来,我只能庸俗地选择学业为重。

尽管给一个8岁的孩子买笔记本电脑有点烧包,但我还不至于烧包到购买零售版的Windows XP来体会“我自豪,我用正版”。既然享受不到厂商提供的OEM版Windows,又不肯出更多的钱赎身,从良的愿望眼看就要破灭。指责这些厂商逼良为娼未免小题大作,它们都在广告上尽责地“向客户推荐购买预装了正版Windows XP 操作系统的电脑”,而且它们确实也有预装了Windows的高端机型,要怪只能怪自己钱包还是不够鼓。

还有比从良不成更不爽的事。我在那个自曝140亿家产组合的老板开的店里看过它卖的电脑,都是品牌机,但用鼠标右键点开“我的电脑”,看见它们预装的Windows XP却都是一个叫做“番茄花园”的版本。我问了店员,他才说,这些机子出厂的时候是不带操作系统的。在我追问Windows来源的时候,他告诉我,是从论坛下载的。但是,假如买电脑的不懂得这么看、这么问呢?尽管那家店卖的以小品牌为主,但就算是大品牌也不保险,被查出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假如我花了从良的钱,以为能干干净净重新做人,结果却发现还是跳不出火坑,那我还不如一早直接投奔“番茄花园”呢。

2006-02-7

最近开始玩我的iPod。经过查阅网上的资料,我现在知道我的iPod应该叫做iPod with video 或者 iPod 5g,5g的意思是第五代。

假如iPod只能用于播放音乐、视频或者看看数码相片,就像市场上无数的其它mp3或mp4播放机那样,恐怕不会出现一种被称为iPod膜拜(the cult of iPod)的现象。撇开文化、流行这些因素,仅从技术角度看,我认为iPod之所以能够胜过市场上很多其它产品,关键在于它给我们提供了除播放音乐、视频之外的更多可能 性,也就是更多的玩法,令人有种充分掌控的感觉。对于高级用户来说,iPod可以用来看电子书、做演示,阅读电子邮件,还有许许多多有趣的应用,甚至有强人把linux装到了iPod中,并且为本来不能播放视频的iPod增添了视频播放功能。iPod已经成为geek的玩具,每个iPod用户都可以在把玩过程中不断体会到创新和发掘的乐趣。

但是,iPod目前如此火热,光依靠技术因素是不可能达到的。从商业的角度看,除了苹果品牌的光环效应和iPod本身出色的产品设计之外,我认为,更重要的是iPod创造了一个产业链。

比较一下Apple在“软”和“硬”两个市场上的价格策略是很有意思的。在“软”市场,即提供播放内容的市场上,它采用的是廉价促销的手段。99美分下载一个节目,与花十几美元买一张CD却只有几首自己喜欢的歌比起来,拆零出售的方式无疑更得消费者欢心。之所以节目能够如此廉价(以发达国家的市场标准看),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能否廉价获得各种节目将极大地影响用户购买iPod的决策。另一方面,Music Store的销售对于内容提供商来说边际成本很低,即使低价出售也有利可图。网络上的盗版给内容提供商所造成的压力也许是第三个原因,就算便宜一点卖给Apple,也比被人盗版到网上免费下载强,少赚点比一分钱赚不到还要费劲打官司强。于是,iTunes Music Store廉价提供取之不尽的节目,以打消用户的后顾之忧,直接刺激了用户的购买意欲。同时,iPod卖得越多,节目出版商的收益也越多,它们也更愿意为Music Store提供内容,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iPod的销售。

在“硬”的市场上,Apple的价格策略则完全不同。即便iPod本身勉强算是定价适中,它的各种配件的定价则完全是形同抢钱了,也就是我前些天说过的“豉油贵过鸡”。这种策略也不难理解,既然买鸡的钱都花了,再多花点钱买酱油,为了方便使用,很多人咬咬牙也就认了。我刚刚买了个camera connector,就那么一个USB转接口,居然卖了210元。尽管一开始心有不甘,但有了这个玩意儿,iPod就能变成数码相机伴侣,算起来总比另外买一个强。Apple就是抓住了用户这种又爱又恨的心理,既用高定价攫取更多的利润,又以定价的标杆作用给兼容配件的厂商提供了发展空间。稍一比较就可以发现,iPod的兼容配件即使价格稍低,但也决不便宜。经过Apple和这些厂商的共谋,市场上已经有了过千种iPod配件,既极大地丰富了用户的使用体验,各个厂商也赚得盆满钵满。New York Times最近有篇文章专门研究了iPod的“生态系统”,其中提供了一些数字:iPod配件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0亿美元,在iPod上花的每3美元其中就有1美元是花在了配件上。

有句广告词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从iPod这一成功的例子,我们可以好好地体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