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着做内容:看着标题就有激情!

Published on 星期二, 八月 22nd, 2006

  如何让用户自觉地贡献第一次?这个标题可能是haospoke给我取的,但我想做内容的就应该从标题开始,再把让用户贡献第一个回复做为目标。从目前这个标题来看,“如何让用户自觉贡献第一次”比起“如何让用户创造内容”更有激情,不难说,其中带有灰色,但这种灰色只对“懂行”的人的灰色。

  暑期还没结束,各个站点已经出了一个“少女打胎”的专题内容了,去年的热情是在校生打胎,今年呢?QQ上的标题是“25岁少女打胎15次”,我非常好奇地去了解什么女人能经得起打15次胎,然而这文章里压根就没有把打胎15次当做一个内容来作。网络内容的标题可以是精简浓缩而来,也可以是断章可意而来。前者是好事,因为几乎所有的好编辑都想这么做,而后者呢?想想2003年某位同志说的“网络实名制”就可知其一二了。

  现在各大站点都在流行“首页推荐”,而标题是首页推荐的重中之重,一个好标题可以带来上万的点击,一个带有灰色的标题,能带来更多的关注,如果谁能把公关稿写成灰色的,那也是个强人。在浮燥的互联网里,要做内容的,先从做标题开始吧。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今天起为标题花50%的时间!

(史叶儒檀:http://www.tdon.org)

 


员工失踪,我能说什么?

Published on 星期一, 八月 14th, 2006

  早上一上班,行政部的同事说我下面的两位试用期的员工失踪了,因为他们都是初到北京,这事引起很大的震惊。

  上午9点多整理他们的办公桌时,发现了他们留存桌上的辞别信,原来只是不辞而别。没有跟相关同事交流,没有交接,仅以一纸之言而代之。我相当伤心,应届的毕业生都这样没有责任感,这么没有纪律性,仅因为是“没有带走公司的任何物品”就跟公司没有关系了吗?原来,我们这些同事对他们的感情比不上“公司的物品”。

  我相信员工与企业存在利益分歧,存在博弈关系,但,员工与企业的博弈原来是可以不按规则出牌的。这点还值得深思,或许错在企业,因为没有教他们规则,非常无奈地引用一句话“企业的文化价值对员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员工没有认可这种规则,甚至不赞同这种规则,而去违背规则呢?或许真的错在企业,因为我们没有教导他们“当规则不对时,不应该去违背,而应该去更改”。

  祝这两位员工一路顺风。


学着做内容:让谁当内容的提供者

Published on 星期日, 八月 13th, 2006

  “你们要做内容,可以试着让用户为你们提供内容”,天哪天哪,多好的主意啊,这是我做梦都想达到的目标啊,今天真是太高兴了,有人为我想出了这样的主意。我想这个想法是非常好的,是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我也跟着web2.0大牛们混了一年的web2.0了,怎么不知道怎么让用户提供内容呢?让用户提供内容容易吗:

  一、如何建立有效的机制,把用户从无序的内容提供者转化为有序的,有价值的内容提供者。这个“无序”二字是从麦田那引用来的,这个词很好,但现在他不在线没向他申请版权,估且用之。这个机制、这个制度,啥这么难呢?怪不得搞政治的都得是高智商,不是高智商的玩不出好机制来,而现在的阿北好像是高智商的,而大部分的BBS站长都只算是中等智商的。有效机制是保证有序内容生产的前提,所以我个人认为,做内容的必然要先思想“内容产生的机制问题”。这一点呢,我有问题是很大的,说不出个所以然。

  二、如何将用户凝聚在内容周围,让用户成为忠实的内容消费者。这个消费者是指用户消费时间来满足对内容的需求,传说myspace是通过音乐让用户变得忠实的,而QQ是通过他的IM让用户忠实的。而内容提供商呢?如何让用户成为忠实的内容消费者呢?又是一个难题,请求成立专家组进行专题研究,得出结论后请传真一份于我。

  三、如何让用户自觉地贡献第一次呢?现在发现除了发广告的用户像红灯区里们的姐姐们一样不知在哪失去了第一次,而很大部分的用户在贡献第一次是都是非常缅腆的,这是可以理解的,这么多潜水者的产生就是最好的实例。让用户自觉地贡献第一次,就必须让用户成为忠实的消费者,因为互联网的内容是具有时效性的,用户跟不上这个时效性时,他的内容就不是有价值的内容。这个问题归到第二条讨论,如何让用户成为忠实内容消费者。

  四、这一点保密,快二点了,想睡觉了。睡醒后再想第四个问题。


走进用户,才知道他们想什么

Published on 星期四, 八月 10th, 2006

  到8月4号为止,产品设计不合理,因为200多的用户集中调查,高达100%不满意率,为止我很高兴地接受了批评。损失没去计算,不就三个月嘛….

  当用户群体不是产品设计者同类人的时候,双方的思维落差就已经产生了。设计者提供了产品是A样的,而用户的需求却是B样的,再怎么A+、A++都很难达到成B。因为双方思维落差就决定了两个产品的性质就是两个东西了,于是说了句“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没有共同语言,还是分手吧”,用户与商家分手了,被甩的商家失恋了很伤心。也正是如此,所以现在的成功的互联网几乎都是适合大众用户的产品。百度就更是个好例子,贴吧边图片上传功能都没有,更不用说UBB,HTML编辑器了,因为他们可能想到他们的用户不知道什么是UBB,他们会打字就是很优秀的用户了。如果从技术人员的角度来思考,而设计产品,我想UBB、HTML的功能是必不可少的,甚至会加上“用户自定义编码”。天哪,这个产品应该是给IT人士用的吧?

  什么样的产品适用于目标用户呢?这个问题要走进用户群体中,与他们交流,并模拟他们的思维后才能得到答案。现在发现原来不知道这个原理的人很笨,天天上班都知道要让工作顺利的进行就需求跟同事进行有效的沟通,然而却不知道要让产品满足用户需求也要跟用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吗?

  这几天,走进目标群体,发现原来我跟用户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因为他们是8-15的少年,而我是20-28的青年。上帝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说“阿门”。


应该要记住的几句话

Published on 星期三, 八月 9th, 2006

  昨日闲暇,回顾了几本商业管理著作,果然有意外的收获啊。书读第一遍可知其意,读第二遍可得其解,读第三遍可解其疑,故而,有云温故而知新。几句话记录以下:

  企业的当务之急是使客户满足,而不是简简单单的生产产品。他们向顾客提供一种价值,而不是什么产品,这种价值能够吸引顾客并让他们感到满足。           ——李维特 《营销中的创新》

  史叶儒檀:产品设计中,不只是设计产品而设计产品,而是为了创造价值而设计产品。因为我们不是急着把没有用的东西推给用户,而是转让产品的使用价值从客户的口袋中掏钱。

  一项工作总是可以填满为完成它所获得的任意长工作时间。

  领导总是希望增加下属的人数,而不考虑竞争对手。

         ——-帕金森《帕金森定律》

  史叶儒檀:50年代的《帕金森定律》与2006年《市场份额神话》一本的思想是极其的相同,或说《市场份额神话》是帕金森学派的著作。这两句话应该总结为:“项目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两个经典座佐铭。

  我们的问题只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包括了心理,伦理,还有任何你能想象得到的方面。

  处理冲突有三种方法:压制、妥协、整合,后者才是惟一积极的方法。

  如果我们挣脱不出那种非此即彼的思想禁锢,那么我们的见解是有局限性的,我们的行动是受到束缚的,我们商业成功的机会也将大大降低。我们决不能向‘非此即彼’情形低头。这两条选择之外还有更好的选择,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马丽·帕克·弗洛特 《动态管理》

  史叶儒檀:“我们的问题只是人的问题”这是她对协作过程中产生冲突的抽象,员工与员工发生冲突,这是企业中必然会发生的事,但这只是人的问题,人的问题都可能通过人来解决。整合问题,从双方需求出发,重新思考一种有利于双方利益的方案,而不是“不是满足我的需求,就是满足他的需求,二选一”。如果真这样就太简单了,把说这句话的员工开除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但是,我们要解决是的“你有什么的需求,他有什么需求,只要不是最高利益的冲突,‘中庸’一下吧。”看来孔子对“冲突环境下的利益关系”有着深刻的见解啊。


广告时间:2006福州互联网业发展茶话会

Published on 星期三, 八月 9th, 2006

以轮流讨论认识为主的交流会,不对参会人员的地域身份学识职位等作任何限制,只要您一直关注福州互联网业发展、喜欢互联网并且想在福州开始互联网之旅,我们都非常欢迎您来参加我们的聚会。


学着做内容:表现形式与载体

Published on 星期六, 八月 5th, 2006

  几天前野外遇蜂失眼若干天,而这几天北京天气时冷时热。这天气令我不敢抵抗,只好感冒以谢天下。既然学着做内容了,不得不思考内容的问题,一直地寻找,不断在寻找,忘记了出路。非常可悲。

  互联网的内容怎么归结就只有四种形式:文字,图文,音频,视频。让我学着做内容,我怎么学也不想学好做既做音频又做视频,所以只能做文字与图文了。当然,文字与图文的成本比音频与视频低是我认真学习的原因(学做内容同时也要学运营),人力成本可以能过约稿来降低,甚至可以使用兼职,服务器等硬件成本就更不用说啦。

  blogku是以blog为载体的媒体,我也写过一年的blog了,所以这种载体也是最令我有求知欲望的一个载体形式。虽然blog还是不我心目中最理想的,但比起使用电子杂志,或是最简单的cms来处理要好的多了不知道多少。

  好好养病中…

 


学着做内容:做网站就像做杂志

Published on 星期二, 八月 1st, 2006

  老大是记者出身,从电视到纸媒,100%传媒人,对网络的观点与本人一至:“信息传递渠道-媒体”。他说,做网站就像做杂志。网站好不好在于内容是否精彩引人。

  有一句话是“互联网是需要人不断创造热点才能吸引人的”。我非常支持这个观点。也正是这个原则,一个网站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受限于编辑的能力。优秀的编辑能将同样的内容,通过区别于其它网站的整理与组合,能在不同程度上引起用户的关注。

  29号聚会时,大旗网的王建举了个例子,北京地铁灵异事件。一个事件营销,经过编辑的添油加醋,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上百个大小中网站进行转载。可见同一内容,不同的处理是能产生不同的眼球效果的。


创业者的思维?

Published on 星期五, 七月 28th, 2006

  “很多创业者进行自顶向下的预测:“美国有1亿5千万辆汽车。就算在第一年里只有1%的汽车装了我们的卫星收音系统,那就是150万套系统。”而自底向上的预测是这样的:“在第一年里,我们能够开设10个安装点。每个安装点平均每天安装10套系统的话,第一年的销售量将是 10个安装点 × 10套/天/安装点 × 240天 = 24000 套。”24000和自顶向下中的150万保守估计仍然相去甚远。你们觉得哪一个更有可能实现呢?”  引用:http://chn.blogbeta.com/180.html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第二个方案更可能实现。现在做项目的理论家们几乎不离口地说“SMART原则”,虽然很烦他们这么JJYY的,但他们说的还是有道理的,特别是:量化。本例中第一种方案(A),是一种定性的分析,也是感性的想像,是朴素的本真的思维。而第二种方案(B),是理性的,可预见,是经过数量化后的思维。

  经常听到朋友们说,我做这个网站,适用于某某群体的人,这个群体能带来多少销售量。这是A式的思维,是我不支持的思维。潜在客户群体虽然很大,销售量很诱人,但这就比天上飞的风筝仅一条细线连着,不是高手是玩不好的。而换种思维来分析(一位朋友分析的,http://www.i-wo.com/),某网站,仅仅具有一个功能,如一个家用机游戏的论坛,xbox能带来几个用户,ps2能带来多少用户,psp能有多少用户,ps2比xbox用户多,ps2社区数量是xbox社区数量的多少倍。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广,选择出拥有80%用户的20%的版面加强服务。

  “我们需要知道我们存在的人来为我们服务”(keso)。换句话,我们要为我们知道他们存在的人服务。首先我们要知道他们的存在,才能谈得上为他们服务,这是SMART中的“目标明确”。

  就这样,解决战斗,认真上班工作。http://www.i-wo.com/


易观说,2006年Web2.0总体规模将达到1.65亿元

Published on 星期三, 七月 26th, 2006

   Web2.0的媒体化趋势明显,在个性化、互动性和原创性的产业特趋势逐步明确的同时,主要盈利模式逐步与门户网站趋同,大部分Web2.0服务主要收入来源依靠网络广告和MVAS,媒体化趋势明显。易观国际《中国Web2.0市场年度综合报告2006》预计,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逐步升温,互联网产业的价值逐步回归,Web2.0市场将呈现越来越快速的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