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科学的 定义谈起,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我们发现大家对科学的定义并不完全一致,比如在英语中(science),一般指自然科学,这是一个较为狭义的定义;而 在德语中(Wissenschaft),则指的是指一切有系统的学问,不仅包括自然科学,还包括历史学、语言学及哲学等等。
如果你愿意,我们还可以对科学定义得更加具体,比如很多物理学家在谈起科学的时候,指的就是物理学及可以还原为物理学的天文学、化学、生物学等学科的综合。比如:费曼认为只有物理学这样的有系统理论而且定量的学问才能算科学。那其他学科算什么呢?卢瑟福说:“所有的科学除了物理学就是集邮。”
这样简单的定义对实际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家来说是方便而具体的。但对大众而言则有点摸不着头脑。这意味着当科学家在说科学的时候,普通大众说科学的时候,甚至不同学科研究者(比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在说科学的时候,他们心里的定义可能并不一样。
比如:
- 课本里说:科学的人生观。
- 新闻里说:科学的发展观。
- 论坛里说:中医是科学吗?
- 健康知识:大蒜防癌科学吗?
- ……
总结一下,在这几个例子中,科学指的是:可以信赖的意思。如果作一个替换的话就是:
- 要相信科学,反对伪科学。
- 要相信组织,反对个人主义。
- 要相信上帝,反对异端。
其实大家最关心的并不是科学的定义和标准,而往往是个科学的标签,或一个可以信赖的标签。
而科学的反面:伪科学(甚至非科学)则有不值得信赖的,骗人的,夸张的等贬义的含义在里面。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在当前语境下,一顶伪科学的帽子几乎就是对真诚追求真理人的最大侮辱。(注:yijun曾在和我讨论奇迹文库的收录原则时说态度很重要。)
当然科学与伪科学的划分是科学哲学里面的专门问题,但我认为在更多场合下:谨慎使用伪科学这个侮辱性词汇代表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和互相谅解。这基本属于一个如何做人的问题,而非学术问题。
宋正海研究员在恳请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一文中的很多说法,确实值得商榷。但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我认为并无不可。
科普法原文第八条:
第八条 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其实坚持科学精神就够了,反对和抵制就多余了,是不是让我们想起了科学史上罗马天主教会给伽利略的命令:
不得持有,辩护或以任何方式教授(not to hold, defend, or "in any way" teach)日心说。
如果仔细看方舟子在电视里的对话,你会发现他其实是赞同(或不反对)在科普法里拿掉“反对和抵制伪科学”。因为没这句话,他照样可以使用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去反对和抵制伪科学。有没有科普法对方舟子打伪科学其实并无影响。当然上了节目,你还是要站好PK的立场,凡是对方赞成的我都要反对,否则粉丝和主持人都会来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