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星的宿命

本想用twitter唠叨两句,但大家似乎都很重视这件事,先是图林老姜转贴报道,后来表哥发来消息,接着又看到Libnews转述还加了编者按,念在当初还去史超处参观学习过的份上,认认真真地写一段“悼词”吧。

超星走到这一步,一点也不奇怪,这是它的宿命。一方面可以用来诠释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伟光正到了相当的阶段,另一方面也说明任何新东西都不可能是本土的,只能是舶来的。

且不说超星的发迹有多少原罪,有原罪得远不止超星一个,有些至今还活得好好的。就眼下而言,为什么Google能做而超星不能?既然当初国图收手的 时候超星没有收手,丫挺到现在,Google的所作所为应该对超星是绝大的利好,而它却在黎明前倒下了。正反映了我们相关法规和管理体制上的悲哀。

首先我们没有明确的信息公开、合理使用制度,在出版界的反对下这个制度似乎是建立不起来的,并且似乎任何法律都可以溯及以往。所以很奇怪我们一加入 国际版权组织,一下子那些特殊历史时期国家投资的作品也全都自动地私有化了,找不到主人的东西也会有人认养。据此而论,除了某些带有疑问的特色馆藏,我们的数字图书馆是永远没有东西可以 做滴。

其次我们也缺乏利益之外的中立机构,全都是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或者全都在体制中有自己的代理人。于是不管是谁的东西,全都想来 分一杯羹,想获得授权你根本不知道跟谁谈。就像公众利益常常会被人利用一样,知识产权保护也不一定就保护了先进生产力,助纣为虐的事情做得太多,以至于早就没有了公信。所以对数字图书馆 来说你认为可以做做试试的东西也早晚都会被扼杀。

出版业向来以最大程度地占据他人的智力财富为己任,知识产权真正应该保护的“作者”向来被他们当成人质,即便是国家投资的作品也以各种名目据为己 有,而且一谈判就狮子大开口。数字图书馆建设碰到的全是最厉害的钉子户,即使数字图书馆赔得起作者,也养不起出版商。因此完全合法的数字图书馆是根本不可 能在中国建成滴。

只有一个可能:体制外变成体制内,那就成了出版业的内讧,可以内部解决。看来超星觉悟得太晚,想做的时候已经没有资源了。

所以,为超星默哀吧。

11 条评论 »

  1. 图有其表 留言,

    2007年03月28日 星期三 @ 10:36 pm

    一个中国特色的所谓数字图书馆的倒掉也是中国特色的。一个家族企业成就的扫描中心,没有强大的政府背景和皇粮供应,走到今天已属不易。为一个有志向的流氓默哀!

  2. » 昨日收集 - 用户研究需要全面且综合的了解及分析 | 94smart’s Blog 留言,

    2007年03月29日 星期四 @ 12:48 am

    […] 超星的宿命 […]

  3. 图林丫枝 留言,

    2007年03月29日 星期四 @ 9:16 am

    为那么多的用户购买的资源默哀!

  4. 图有其表 留言,

    2007年03月29日 星期四 @ 12:33 pm

    超星向传统的配送服务转型是对我国所谓数字图书馆建设最大的讽刺。

  5. 知情者言 留言,

    2007年03月30日 星期五 @ 7:56 am

    超星的今天,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数字出版商自掘坟墓。想想刚过去不久的事情:在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过程中,中国的数字出版商和出版界结成同盟,激烈反对图书馆界提出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建议,他们以为限制了图书馆的数字资源传播,就保住了自己的垄断;他们把发达国家对中国知识产权的高压,看作是对中国利益的保护;他们以为,缩小了图书馆的传播范围,就扩大了他们的市场份额。为此,一些不知是真不明白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数字出版商,不惜搅浑图书馆的概念,不惜歪曲“先授权,后出版”的原则,不惜歪曲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的本意。鼠目寸光,三十亩地一头牛的境界,还能指望他发展民族数字产业?!要说我们没有明确的信息公开、合理使用制度,包括超星在内的数字出版商就是阻挠这一制度建立的责任者之一!KEVEN有一句话说的挺到位:超星走到这一步,一点也不奇怪。

  6. keven 留言,

    2007年03月30日 星期五 @ 11:32 am

    图林之外,实际上有更多清醒的角色。看这里:http://blog.sina.com.cn/u/53d29d93010007eq

    ……
    从互联网用户的角度,当然需要自由,所以RIAA被评为最不受欢迎的机构。2002年3月4日,美国国会中代表硅谷的国会议员Zoe Lofgren,正式提交了修改现有版权法的《平衡法案》(The Balance Act 2003)。认为现有版权法案已经大大牺牲消费者利益。2003年1月23日,英特尔、微软和惠普等著名高科技企业和消费者团体联合成立了“数字进步联盟”(简称ADP,Alliance for Digital Progress),开始对版权保护立法进行游说。
    ……
    但是,一旦内容数字化,然后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冲突便无法解决。这不是简单的“尊重版权”这种骗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简单事情,这是一个丛林中的政治游戏。虽然有这样的说法:1959年,他们群起反对复印机,但是后来复印机的普及并没有影响出版业的进一步繁荣;1982,好莱坞群起反对VCR录像机,但后来好莱坞从中大大受益,成为其新的收入来源;90年代,好莱坞强力反对DVD,但如今DVD收入已经超过电影票房;从2000年开始,好莱坞开始强力反对互联网的各种应用,比如宽带、P2P和数字内容等。好莱坞每次和新介质的斗争的历史,但是这次呢?这次面对的是互联网,一个传播效率N个数量级大于以前这些介质的新媒体。

  7. 西北图客 留言,

    2007年03月31日 星期六 @ 12:47 am

    超星的今天有其必然性,没有什么可惜,毕竟在数字图书馆发展史上写下了曾经辉煌的一页。

  8. 草莓传播 (Memedia.cn) 留言,

    2007年04月01日 星期日 @ 11:54 pm

    […] 版权对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超星的倒下 是一个例证吗?据说 VeryCD自罚八万 ,这对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或有好处 ?而电子地图也开始纳入监管 。另一方面,新版GPLv3草案则在一片争吵声中发布。 […]

  9. Global Voices Online » Blog Archive » China: Memedia Issue 3: New century for grassroots media 留言,

    2007年04月09日 星期一 @ 3:31 pm

    […] 版权对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超星的倒下是一个例证吗?据说 VeryCD自罚八万 ,这对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或有好处 ?而电子地图也开始纳入监管 。另一方面,新版GPLv3草案则在一片争吵声中发布。 […]

  10. 一种期待 留言,

    2007年04月17日 星期二 @ 6:26 pm

    我是行外人,但对这个挺有兴趣,超星的倒下似乎是天不时,地不利,人也不和。
    想听听Keven的高见是:国内能否有空间做数字图书业务?

  11. keven 留言,

    2007年04月17日 星期二 @ 9:59 pm

    这个问题回答不了,不知道你的数字图书指的是什么?国内恐怕做任何东西都有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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