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我网–服务超市 值得关注的新类型网站
- 中国的facebook必将死掉 优铁摘录:
#10 靶子的文章写得不错,或者说比较对我的口味,呵
的确我们回想现在各种可以说有阶段性“成功”的网站,有很大程度都具备两点:
1、不经意,其实正是因为不经意,所以他们对日后的成功并没有很大的功利心准备;
2、时间,他们的耐心,使他们更专注于用户
这样的例子很容易找到:
CRAGLIST、MOP、GOOGLE、MYSPACE等等
而反观现在的中国所谓WEB2.0,可能只经营了三个月,就要开始进行融资、找VC,这样的心态必然会让经营者的内心中网站的目标是为了迎合投资者,以及去找那些迎合过投资者的网站的特点,去模仿。
并不能说圈投资者的目标是低下的,而应说圈投资者的钱的目标过于具有投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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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句话是绝对的
由 cns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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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砖于2006-05-05 21:51:35
#11 其实很早前就了解5Q,最早是BT,但后面5Q上开始了校园的C2C后,当时就觉得这个地方将在不经意间成一些事情,为此还专门推荐一个做网络服装生意的朋友进入5Q,要么作为一个商家进入,要么成为一个供货商发展校园销售渠道进入(当然我更偏向于后者)。
陈一舟的眼光还是准的,但就怕准了、收了之后,也为了投资商的需求去变化,慢慢淡化了5Q的一些关键特点,让这个好的网站变得功利化。
其实MOP正在被陈“异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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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句话是绝对的
由 cns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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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砖于2006-05-05 22:01:36
#12 我认为jiylun并非危言耸听,呵呵。国内校园市场的确很特殊,在传统渠道进不去的情况下,大家都看好利用网络切入。不过切入方式以及模式真的有很多需要探讨的地方,盲目的进入很危险。江西要求学生用校内网除了实名制之外还需要保留聊天等数据1个月(好像是1个月),相关部门对学生的控制时紧时松,大家还记得高校防火墙事件么,很多论坛被关闭。现在yjrg等都是在控制中发展,难以壮大。如果是商业运营的化,政策是很大的风险。
Facebook因为受众更集中,所以很多犯罪分子利用这个渠道进行对学生这个易伤害群体渗透,美国已经采用多种包括法律手段来控制Facebook。国内做这个封闭的系统,GCD更容易控制这个群体。如果监控和相对自由,学生会选择什么,呵呵。
由 anonymity 拍砖于2006-05-05 22:42:54
#13 cnsns,陈是典型的商人,功利化我倒觉得很正常,不然就不叫商人了,呵呵。他考虑问题的角度应该是战略层面的,管他Y是拐是骗,只要不犯法赚到钱就算他牛X。不过可惜了5Q,我觉得5Q只是他上市布的一个小棋子而已。
你说的切入校园高校销售渠道这个是个很庞大的市场,我觉得这块肥肉如果上面没关系很难吃到。现在几十家高校的后勤集团联盟想打造一个校园渠道平台,这个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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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头一砖才是硬道理
由 oio 拍砖于2006-05-05 22:51:07
#14 oio同学,陈现在的心态是博短,我指的功利化是说为短期目标而制定适应股市的策略。
关于高校的销售渠道,我在想这事儿时,并没有想到与后勤结合,真的还没有胆大到这个份上。我仅仅想到让学生们赚一些钱,对大家都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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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句话是绝对的
由 cns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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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砖于2006-05-06 12:13:26
- 要不要首页,是一个原则问题 优铁摘录:
4要不要首页,是一个原则问题——天涯也有一个很长的首页。天涯仍然是媒体,因为天涯无法分众,在同一地域的人,不太可能仅仅因为天涯这唯一的共同点而产生交流和关系。
5要不要首页,是一个原则问题——要看用户是把你当成媒体还是当成服务。多数用户看blog还是把它当作一种阅读,当作媒体,只不过写作的不是记者而可以是任何人。如果想让用户把它当成服务,那么必须象msn一样,里面有很多用户关心的人和产生切身关系到用户的事件,信息。有人说myspace像是一个web版的即时通讯,也是这个意思吧
6要不要首页,是一个原则问题——我想长首页仍然是必要的,第一可能是用户阅读习惯的问题,据说国外网站首页都很简洁,而国内几乎都是长首页。第二我猜测跟互联网的发展程度有关,网络在国内还远远没有和人们的生活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多数人象看报纸一样看网络,而不是使用网络服务或者让网络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
- 马云的“路径依赖” (几篇美文,不得不摘)
- 要不要首页,是一个原则问题 摘:
Bsp的首页的问题,表面看起来事小,但其实就是反映做网站的人的思路,因此是一个原则问题。凡是选择内容聚合的长首页,还都是把blog当作“媒体”;凡是选择功能介绍的短首页,都是在把blog当作“服务”――前者做的是“内容”,后者做的是“产品”。而要做好blog,只能是把blog当作“产品”。这个“产品”能产生“内容”,但无论它产生什么样的内容都不重要,我们不能本末倒置,而应该一直关注blog“产品”的本身。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衍生地说,几乎所有“产品”都产生某些“内容”,也就是说,几乎所有互联网“服务”都具有某种“媒体”性――但这个“媒体”性其实只是你的“服务”的PR行为,就如同“酒香不怕巷子深”中,我们做的是“酒”,而不是“香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