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大师妙语

Posted by scottie on 16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世说新语

蝙蝠和清流

我在《独白下的传统》里,发表过一篇《人能感动蝙蝠论》,写中国人的动物哲学,写中国人的“动物泛灵信仰”(zoological animism)的流变,写中国人的“人能感动动物论”,一直写到中国人相信人可以感动蝙蝠。我写这些纯中国的思想,发前人今人所未发,自是复兴中华文化第一功臣,自然不在话下。

  由于中华文化的底子太浓太厚,许多主题,实在一次无法只做一道菜,实在可以“黄鱼两吃”“黄鱼三吃”,以蝙蝠为例,还可毫不重复,别立主题,再谈它一次。

  蝙蝠长得像老鼠,老祖宗们闹不清楚它,叫它“老鼠”、“地鼠”、“天鼠”、“飞鼠”。传说蝙蝠是老鼠吃了盐巴以后变的,所以名字难免鼠来鼠去。因为蝙蝠夜里飞,又叫它“夜燕”。蝙蝠停飞时候,翅膀伏下来,所以又叫“伏翼”或“服翼”。

  蝙蝠的造形,不讨人喜欢。虽然除了“吸血蝙蝠”(Vampire)外,蝙蝠吃害虫,对人未尝没好处,但中国人外国人都不喜欢它。中国人除了用做“五福(蝠)临门”的图案外,总是把它抓来当药吃,用这种东西治一种怪病--“小儿惊痫”。方法是把蝙蝠煮了,做出“小儿慢惊返魂丹”,《医学集成》里说“小儿惊痫,用入蜇蝙蝠”和药,《圣惠方》里说“小儿慢惊返魂丹,治小儿慢惊及天吊(引右一竖到中间)夜啼,用蝙蝠”和药。妙用就在此。

  这种治小孩子夜里哭闹的妙用,老祖宗意犹未足,老祖宗看到蝙蝠夜里飞来飞去,通行无阻,深信这种小东西一定眼力奇佳,若把蝙蝠化为药材,一定可以有益于人的眼力,这种“以眼还眼”的思想模型,是中国“物之生克哲学”的重要基础。“物之生克哲学”的特色是:甲物的特性,可以代换到有对应关系的乙物身上。比如说:杀狗的,狗就追他(“屠狗者,狗逐之”);杀牛的,牛就顶他(“屠牛者,牛触之”),为什么?因为“物类相感”。“物类相感”的极致,就被打“大可用药”的主意。于是,看到啄木鸟的“牙”那么行,中国人就相信吃啄木鸟可以治牙病;看到牛鹿之类的生殖器那么行,就相信吃它们的“鞭”可以壮阳。同理类推,看到蝙蝠夜里飞得又快又不撞墙,就相信蝙蝠的屎大有营养。于是蝙蝠的大便,便变成中药的“夜明砂”,给眼睛不好的人大服特服,希望能从别人的排泄里,大开眼界,愈我光明。

  中国人的眼力真可怜!中国人把那么多的希望寄托在蝙蝠身上,竟不知蝙蝠的视觉,本是一塌糊涂的。蝙蝠可以蒙住眼睛,仍旧照飞不误,蝙蝠是靠雷达式的耳朵和皮肤感觉飞行的。这种情形,洋鬼子看得仔细得多。十七世纪的英文里,形容人的眼力不行,就说“像中午的蝙蝠一样瞎”(asblind a bat at noon);后来发现不止中午才瞎,就改为“像蝙蝠一样瞎”(blind as a bat)。在洋鬼子眼中,他们也错把蝙蝠当成老鼠一类而叫做“飞鼠”(flittermouse),但他们绝不发生“物之生克哲学”而将蝙蝠屎当眼药。他们观察入微,所以可以少吃大便。

  在蝙蝠身上,中国文化表现观察力的粗疏,还可以进一步讨论。我举一篇古文做例子。七步成诗,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曹植,曾写过一篇《蝙蝠赋》。曹植不喜欢蝙蝠,他在这篇赋里,把蝙蝠丑八怪骂了又骂,他一开始就感叹:“吁!何奸气生兹蝙蝠!”(翻成新诗人的表达法,就是:“天啊!什么样的奸邪之气,才生出你这种坏东西来啊!”)曹植接著表示,蝙蝠虽然能飞,可是长得不像鸟,所以“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被爱惜羽毛的鸟类给赶出来。《蝙蝠赋》写到这里,观察得都别有天地,但到最后,说蝙蝠“巢不哺毂,空不乳子”,却观察得大错特错。曹植不知道:蝙蝠不是别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哺乳动物啊!

  蝙蝠是唯一能飞的哺乳动物,它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的翼手类,但它能飞的特性又酷似“鸟纲”中的飞禽,这种“两头都像”的模样,使蝙蝠进了西方的寓言。《伊索寓言》里有一则《蝙蝠和黄鼠狼》,记一只蝙蝠掉到地上,被黄鼠狼逮到,蝙蝠大叫饶命,黄鼠狼说本狐仙可饶你,但是本狐仙恨鸟,你是鸟,故不饶。蝙蝠力辩自己不是鸟,而是老鼠,最后被放掉了;不久它又掉到地上,被另一只恨老鼠的黄鼠狼逮到,历史又重演,不过它这次力辩自己是鸟,不是老鼠,最后又被放掉了。另一则寓言是《鸟兽和蝙蝠》,记鸟兽双方大战,互有胜负,蝙蝠依偎其间,老是投靠在胜利者的一方,向鸟说它是鸟,向兽说它是兽。最后鸟兽双方议和,真相穿帮了,不但“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而且“不容兽群,斥逐哺乳类之族”了,从此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只好昼伏夜出了。

  上面这两则寓言,主题都是写蝙蝠的骑墙性格,跟《蝙蝠赋》比起来,那位西方被压迫的奴隶--伊索,的确比我们东方这位被迫害的文豪--曹植,观察得高竿,观察得深刻。伊索把蝙蝠拟人化,使我们古往今来,能借用这种观点,去认识另一种变相能飞的哺乳类--人类,而对此道人物,有所卑视与警觉。

  《新约》里说:“没有仆人能侍奉两个主人:不是恨这个,就是爱那个;不是重这个,就得轻那个。你不能同时侍奉上帝,又侍奉财神。”为什么?劳根*史密斯(LoganPearsall Smith)解释得妙,他说:“同时侍奉上帝和财神的,很快就会发现上帝没了。”Those who set out to serve God and Mammon soon discover that there is no God。”这就是说,想左右逢源的,你必然在两者悬殊中跌落,尽管你向高的一边高攀,可是没用,由于你的滑头,你的上帝,最后还是不见了!

  这几天报上有一种怪说,说在政治情况两极化的情况下,自应由“中间势力”出马,“做为二者之间牵制与平衡的机能”。“所谓‘中间势力’与一般所谓的‘清流’近似。”而目前可持“清议”的 “清流人物”,有无党籍的政坛元老,有党籍的党国耆旧,他们还举出名单来。对这种“中间势力清流论”,我觉得完全不能成立,因为他们完全没弄清“清流”的“清议”是什么。

  是什么?顾炎武《日知录》里有“清议”一条,顾炎武的说明不算好,但他给我们一个强烈的印象,就是“清议”本身,的确是一种强烈的意见,“清议”是极端的、爽快的、是非分明的、恨这个爱那个的、重这个轻那个的,“清议”一点也不骑墙,骑墙就不是“清议”。中国历史上,以“清议”光照千古的,是明朝的东林。黄宗羲《明儒学案》里说:“天下君子以清议归于东林,庙堂亦有畏忌。”这才是“清议”的真精神。由“清议”而来的“清流人物”,他们是第一线上的战士,绝非摆下酒席的和事佬。他们立身方正,绝不打圆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绝不和稀泥;他们绝不是无党籍的忠党分子,或者有党籍的社会贤达;他们可能站错了边,但是绝不站中间,站在中间,不是“中间势力”,而是“中间势利”,哪有“清流”是中间窜的?如果这是“清流”,鸟兽大战中飞来飞去的,又是什么?

  匈牙利政治家葛苏士,曾表示站在中间的,是一种软弱的证明。真正主持正义的人,他必然也必须立场明确,立场是鸟就不是兽,是兽就不是鸟,而不是似鸟非鸟,似兽非兽。对这种软弱的四不象,我们应该有所厌恶。孔夫子讨厌紫颜色,因为紫的颜色,对正宗的红色是一种搅局、一种似是而非。丘吉尔说他不喜欢萎靡的棕褐色,他“不能假装对颜色不偏不倚”(I cannot pretend to feel impartialabout colors 。)。真正第一流的强者,他一定不管造次与颠沛、荣枯与浮沉,永远保持他的本色,以本色示人,以本色战斗。

  昨天报载,蝙蝠洞的蝙蝠飞走了,要到明年四月才回来。我不希望纯种的蝙蝠刚飞走,又冒出一些变种的来“物之生克”,我警告。

一九七九年九月十日

写诗

Posted by scottie on 16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世说新语

偶然翻开一本诗集,属于现代诗,散文诗那种,颇有韵味,清新自然;突然勾起自己写诗的冲动。不过心动不等于行动,半天都不知道到底想抒发什么样的感情。“写不出来就不要硬写”,我是该至理名言的忠实信徒,作罢。翻开曾经写过的一些诗,非常亲切,回味悠长,但又怅然若失。才情好像已随风而去,只留下自己蓦然回首,凭吊!其实也不必深究自己为什么没有灵感,处在一个时时刻刻都现实的社会当中,你还能怎样?虽然不必考虑衣食住行,但人很多时候不可能为自己而活,你要思量其他的问题。中国人活得很沉重这是我学习英语多年最大的体会,我们很难轻松地,没有更多社会压力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作出更多的选择。我认识的很多外国友人,感觉他们都是很惬意的生活,即使他们并不富有。西蒙,一个穷困的法国留学生,在中国游山玩水,好不自在。MAC快50岁的人了还在继续他的硕士学习,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当然写不出来诗也不要天马行空般的联想,没意思。现在还能写出诗的人,要么是“愤青”,要么是“偏执狂”,要么干脆就是神经病。我居然都不是?!
不过在我心目中,能写出拨动读者心弦的诗歌也好,散文小说也罢,过去是,现在是,也永远是我无限羡慕的。
PS: 要不是那些“背使”的“蚊子”,也许我真能写出诗来。

美国牛仔(1)

Posted by scottie on 16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英语研讨

一群特殊的人 

绵延纵深的落基山脉是他的家园,苍天为被,大地为床。骑在马背上美国牛仔是生活在广袤西部的先行者。他们出生的时候肤色往往是白色的,在炎热阳光,风霜雪雨的自然作用下,他们变得黝黑黝黑的,不过很少有人会介意。他们几乎不会读书写作-这些并不重要!他们要求的素质与众不同:

“He had to know something about cow psychology I mean, know what a cow’s idea are. I won’t say what her thoughts are, because she didn’t have any more thoughts than the average man has, but she has instincts. Now, a cowman didn’t have to own cattle, but he had to know cattle!”

牛仔喜欢牛群的哞叫,他们吹着口哨,牛群就乖乖地跟随,牛群牛仔结伴行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如果你在那样的季节来到这里,你将会看到:牛群悠闲地吃着草,身后踏出一条热气腾腾,灰尘密布的道路。无论是在炽热的夏天还是刺骨的冬季,一年中的任何一个季节,晒的黝黑的牛仔带着大毡帽,跨上奔驰的骏马穿梭在牛群中间,好似其中的一员,他们吆喝着,高喊着,引导着牛群。这就是牛仔忙碌的工作,驱赶着牛群奔向不确定的未来。牛仔是一群特殊的人。

牛仔的工作 

牛仔真实的工作是何景象?其实在19世纪的美国,这是最艰苦、最肮脏、最疲累、报酬最少的工作之一。牛仔每周七天,每天有18个小时都呆在马背上。有时,他们春天驱赶牛群(cattle drive) 到秋天才能赶到市场交易。他们的“疆土”那时候被称为“牛群的国度”:

The cattle country was thinly inhabited, and those who read about it were not of it. To them it was a far-off country that was still near and real, in which strange men, the most daring of their own kind, rode into adventures every day and whose very occupation itself was an adventure.

这是美国最知名的西部历史学家之一Dr. Walter Prescott Webb 在他的著作The Great Plains 描述的牛群的国度。大草原真的很巨大,占地330万平方英里。这片土地上的天空一碧万里,你骑在马上,极目远眺,看不到任何一处障碍或者一颗树。对于牛仔来说这里的生活是挑战,却也把他们打磨成真正的男儿。

唯一的麻烦是,牛群放养在南部,而交易市场在北部,集镇诸如Abilene, Dodge City and Wichita. (cow towns: towns or cities that served as market centers or shipping points for cattle. The three cities mentioned are all in Kansas, in the center of the US.) 牛群只能缓缓地赶到那里,因此它们必须保持壮硕。这也是牛仔必须知道的要紧事儿之一,虽然他们没受过什么教育,但他们对牛群却了如指掌。

牛仔要尽力保护牛群。很多时候他们都得直面恶劣的气候,草原上没有树木可供挡风蔽雨;而且不少牛仔根本就没有雨衣等物品。雨过天晴的时候,草原上往往是非常炎热的。一路的风尘让牛仔口干舌燥,远行多时也不见一滴水。他们还得在无休止的春雨中穿越危机四伏的流沙区和洪水肆虐的河道。

“There was always a problem crossing the herd. Most cowboys, in fact, I don’t think could swim, and it was up to the horse to get him through. And if the horse didn’t get him through, why, the cowboy generally couldn’t — many cowboys lost their lives.”

流沙、洪水也给牛群造成重大的损失,但牛仔的步伐只会向前,决不后退。

如果选择从德克撒斯到远北的路线,流沙、洪水、尘土、炽热、暴雪这些危险都不算什么了,牛仔最担心的是北美野牛,它们具有超强的攻击性。除了马,牛仔的最好的朋友就是枪了。他们或带弹夹有六颗子弹的左轮手枪,称作“六弹射手”,或带来福枪-“赢得西部的武器”。不管什么枪,它是保护神,免受毒蛇、郊狼和强盗的威胁。

牛仔不会轻易开枪,怕浪费子弹,也不会轻易歌唱,怕弄坏吉他。但他们会开枪保护自己,会在孤独或思念梦中女孩时拿起吉他弹唱。牛仔一般都不会结婚,他们无法接受固定的生活—种田盖房。他们迷恋穿行在风尘仆仆,暴风骤雨的道路上。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当头顶着漫天星星的夜空,牛仔才会放纵自己的孤独:盘坐在篝火旁边,他拿出心爱的吉他,唱起歌来献给远在天边的姑娘。这些歌曲现在已经成为美国精神遗产的一部分。

I struck the trail in ‘79

With the herd strung out behind me,

As I jogged along my mind ran back

To the girl I left behind me.

The sweet little girl,

That true little girl,

The girl I left behind me.

As I jogged along my mind ran back

To the girl I left behind me.

(To be continued)

我看易中天

Posted by scottie on 16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最近,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出了一位“学术超男”-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讲述《品三国》系列,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他的《品三国》系列居然版权收入达到260多万RMB。一时间易中天教授成为传媒焦点,就像超级女生一样,从草根变为明星。这个夏天酷热让人寸步难行,我大多呆在家里吹着空调玩着电脑,利用网络电视软件收看了多集《品三国》,今天也算有感而发吧。央视的百家讲坛是一个不错的栏目,主讲人都是比较著名的人士,内容多是关于人文历史的,受众面应该是比较窄的,因为它需要观众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我很早就收看过这个栏目,印象较深的是阎崇年主讲清十二帝,刘心武主讲红楼梦,纪连海主讲纪晓岚,感觉都讲得挺不错的,资料详实,旁征博引,语言生动。反而最有名的易中天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在第一时间收看。谈论《品三国》我自然是没有资格的,我不是什么学者,也不是三国研究者,不过资讯发达的今天连个人博客都如雨后春笋,笑侃几句也是稀松平常。

说起三国,我想我还是有点体会的。从小就喜欢看三国,水浒,西游(红楼梦算不上),刚会识字就买过连环画认识了足智多谋的诸葛,奸雄狡诈的曹操,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五虎将……大一点就借过三国故事来阅读(白话本),后来(高中)就已经看过了原本的三国演义,当然也包括央视拍的四大名著的电视连续剧(看过多遍,至少六)。再后来一到假期吧,如果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我都会把这四大名著拿来重读,我想自己少说也看了有十遍了,不敢说什么都知道,但是很多故事都是耳熟能详。喜欢的原因很简单,故事性很强,反映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等等的精髓。不知道谁说的,不看四大名著是一种巨大历史文化的缺失,或者说是民族精神的无知,我想这应该是很有道理的。也就是说,学习文化知识的每一个中国人读读四大名著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儿了。不过现在看起来不再是那么简单了。现在有多少年轻人看过原本的三国演义呢?很多人都在追捧易中天,主要原因是特点鲜明、讲述幽默,通俗易懂等。易教授肯定是一位受人喜欢的老师,据说他特别能侃,再想打瞌睡的学生都有精神来听他吹牛,老师能做到这个份上就已经非常难得了。通过电视媒体,使大家喜欢上历史文化,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好?然而真的是如此简单吗?再说一下我看《品三国》的感受吧,刚开始还觉得不错,慢慢地就以为怪怪的,而失去了兴趣。

《品三国》的切入点有点反传统,我们知道传统的三国都是褒扬刘备而贬低曹操的,这里面有个正统的问题。曹操毕竟是后汉的篡权者,挟天子以令诸侯,而刘备是汉室宗亲,一脉相承。史书是人写得,自然也有谬误,但是一旦形成一种主流观点要改变过来就是徒劳。曹操作为奸雄,乱世中建立三国中最强大的魏国势力自然有其独到之处,但他很多狡诈龌龊的行为还是令人不耻。比如著名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和“割发代刑”等,易教授一开始就想来个出其不意。我又想到现代人去解读《西游记》,结果得出一个结论:猪八戒最有魅力!我只能说是放狗屁,完全是不读书或乱读书而得出的神经质的奇谈怪论。猪八戒其丑无比,大腹便便,鼾声如雷,花花公子,见色起义,见利忘义,落井下石,大话连篇,好吃懒做,阿谀奉承(绝对是缺点多于优点)….. 不说也罢。另外《品三国》讲述的方式是一种娱乐化的描述,易教授很喜欢用现代的词汇来形容当时的情况。比如,用老板,帅哥,PARTY,股票等,不过随意地到一种滥用的境界还是令人感到怪异的。讲诸葛亮的时候,说什么“他总不会呆在那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吧”,很多人都发出会心的微笑,而我却觉得一点都不好笑,当一个讲堂完全变成世俗语集散地的时候,你很难再做一个认真的学习者。可以回忆一下,你记住的是什么?是不是这些词汇给你印象更深?当然现在很多人就喜欢这个,要不怎么说我们进入全民娱乐时代呢?超级女生是什么?至少我是不想再看了。天天吃没有营养的方便面有意思吗?前面说过,史书是人写的,但有些东西千年来已经约定俗成了。诸葛亮是谁,无需我赘述,当我读到诸葛亮命丧五丈原,慨叹天不绝司马,人生太短,无法完成先帝遗愿,也是一番无比的惆怅,几乎落泪。来读读后世杜工部的诗吧: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后世有谁写出著名的诗句来歌颂曹操呢?

从历史来看,知识分子总是安于个人的天空,出名与否似乎于他们无甚干系。这也许是传统的知识分子清高的情节。现在突然有一个大学教授成为文化明星总是令人称奇的。其实很多东西我们不用太过细抠,易老师出名了,著书了,有钱了,上镜了,这些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社会广大自有它的包容之处。也许他的众多支持者有些东西可以思考一下。现代社会节奏很快,压力很大,大家打开电视看看易老师调侃三国,轻松一下,了解一点知识未尝不可,这有点类似于快餐文化,合乎大众口味容易流行开来。然而快餐营养肯定不够的,吃多了还对身体有害处。很多人根本就未曾读过《三国演义》之类的原本,忽然有人让自己觉得很轻松地就学到了知识,了解了历史,大家都说好也就一哄而上,用看《品三国》代替《三国演义》。如果有人说其实不怎么样,自然要挨板砖,敢否定权威???大家好像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读一读原著,对这些人而言,戏说就戏说嘛,正说没劲,也成了专家的事。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国家面临一个冷酷的事实:文化基准的不断下滑。它会带来很多问题,如直接影响人们的道德底线和价值判断。三国本属于一种超级文化畅销书,有什么样的文学作品能和它相提并论!如果三国都必须要通过电视媒体本身又以多处戏说,偷换概念的方式进行文本复制,并且还不断广告夸大其重要性,那么潜移默化地(尤其是不看原著的年轻人)给大众一种错觉,以为这就是历史本身,其副作用是显而易见地。后现代的中国,商业化主导一切,有一个词是写照:浮躁。

《三国演义》播放的时候,很多对白用的是原文,不少观众抱怨看不懂。在我看来中国普及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高校扩招)任重而道远,如果我们培养的青年一代连这些对话都听不懂,只懂易教授散打三国,那就是教育的彻底失败。如果大家非要以《品三国》来替代《三国演义》,我只能说我坚持自己的立场,易教授是一个很不错的老师,不过您要场场散打三国,也只好逃课了,我还是回去再翻翻原版吧。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楮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

这可不是电视剧某个音乐人写得主题曲,而是《三国演义》开始的通篇词引。

今天你“博”了吗?

Posted by scottie on 16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无心快语

其实我很早就知道有博客这个新生事物了,只不过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赶一回潮,原来一直都把它当作一个人无聊地找乐。

开个人博客以前很喜欢到一些BBS 上面和其他网友讨论交流,我本人是ENGLISH专业的,自然偏好E文的一些网站,当然我对于很多有趣的东西也是不会放过的,比如IT 和SPORTS.

个人的主页让你有了一种网上的归属感,哦,这是我的地盘我自己说了算。不过还是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到底博客是什么,我们究竟要在博客上干什么,留下些什么。

所谓的平等看来在网络中也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大家很自然的把博客分成了名人和草根两大阶层。为什么有草根这个说法?草根就是随处可见的,一抓一大把的,然后可以随时消亡的东东。你觉得自己是草根吗?我不得不佩服中国人的语言天赋,我们总有很恰当的词汇来描述,我发现中国人有天生的自虐倾向,5000年的文明史演化成现实社会的残酷与冷漠。我是很平凡的,但我不是草根!突然联想到新浪ACOSTA 创造的草根博客奇迹,点击量过千万,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炒作”。现在什么都要炒作,想到去年看SUPER GIRL的我,i am an idiot, aren’t i ? 很自然的我再也不想看什么超级女生,很无聊,为什么我们是如此缺乏一些原生态的东西。其实,就吃的食物而言你就清楚了,全是“催”出来的。

博客本质应该是自娱自乐,是纯粹个人化的东西,唉,又是西方社会传过来的事物,你如果有机会和老外交朋友,就会强烈感受到什么叫“私人”。记得一个小故事,一个中国人抱怨他帮助了一个老外,是雪中送炭那种,但老外只跟他说邀请他去喝下午茶。他觉得不可思议,同样的事情如果是在国人之间,绝对是感激涕零,如果是异性搞不好还来个什么“以身相许”?! 其实老外邀请你喝茶,他来买单,已经是很高的礼节了。这样的交往不是挺好吗? 不过,好像博客又不全是私人的产物,大家都会惦记着点击率,这是一种认可吧!惦记归惦记,别人点击与否是他的绝对自有。我们大多数平凡的博客友人都不能有什么几百万几千万的点击率,于是就不要再想它了。反正网络有这样我的一个小空间,比起原来你只能到别人的论坛去留言,现在已经很好了,学会知足吧。其实有个好的办法,先让身边的同学同事啊进来看看,大家志趣比较相近一点,以后就随遇而安吧。

稀里糊涂地成了博友,写下奇奇怪怪的文字,这已经很好玩了!这是不是我们今后的一种生活方式呢?

《圣经》随谈

Posted by scottie on 16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朝圣之路

突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从科研和学术成果来说,总是男性研究者居于领先地位,女性研究者寥寥无几。那么再以教书领域来看,吸引学生的还是以男性居多,特别是一些较为专业的课程,如文学类课程。当然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什么深究的必要,毕竟阐发的完全是一家之言,说不定别人不会这样认为。我只是想说我们的西方文学思潮老师(文学博士)的确是一个渊博且魅力的人。任何时候都妙语生花可能不一定,但一段时间内吸引,有趣,幽默就足够了。

那天说道《圣经》的问题,《圣经》是一部鸿篇巨制,其实有不少东西是我们忽视的。《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旧约》事实上是犹太教的圣经,《希伯来圣经》,而基督教新教的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天主教、东正教的圣经还包括《次经》。(说不定还有次次经,外经,伪经等等)基督教新教最初则是犹太教的一个异端派别,其创始人耶稣宣扬不同犹太传统的教义最后被钉死十字架,其门徒恪信耶稣复活升天,超凡入圣,继续宣传其教义,慢慢才形成今天的基督教派系。

圣经故事引人入胜。很小就看过一本插图的《圣经故事》,大概是在小学三年级左右,当时完全把它当作类似西游记,封神榜的神话故事,所以每提到圣经文学,至少自己是有感性认识的。我们谈到亚白蜡汉“燔祭献子”,比较专业的分析是这涉及到人的伦理与信仰的问题。亚伯拉罕百岁才得子,儿子是无价的;上帝是亚伯的信仰,绝对地尊崇。二者发生冲突,如何选择?《圣经》没有分析他的心理活动,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亚伯为信仰而牺牲伦理,坚定地要将其子活剐献给上帝指导天使阻止他。伦理具有普遍可接受性,信仰不诉诸于普遍,只对个体发生作用,换言之信仰是个体绝对的选择,信仰者无法为别人所理解或者说他根本也不需要你来理解。信仰使得人之有限向无限开放可能,因此还要保留信仰的绝对性和神秘性。宗教可以遗志人过于膨胀的欲望或心态,个人的信仰也最好保持沉默。

我从一开始便有些怀疑亚伯(纯属意想,希望信教群众不要给我板砖)的内心活动,他好像是胸有成竹,因为他很可能早就猜到上帝仅仅是想考验他的虔诚,上帝不可能残忍到要杀死他的子民的儿子,当然《圣经》提到过任何想试探上帝的做法都是愚蠢的并将导致恶果。

上帝是全能的本身就是一个哲学悖论。可以提出他能造出自己都不敢看的镜子吗?可以,那他有镜子不敢看,不是全能;不可以,也证明他不是全能的。

《马太福音》提到耶稣的忧伤和彼得三次不认主。专业的看法是耶稣即有肉体也有常人的气息,对肉身怀有某种眷念,人性侵袭导致压力过重,他知道自己将要被钉在十字架上痛苦致死。彼得三次不认主也是基于某种人性的本能-自我保护。也许他内心想公开承认自己是耶稣的信徒但是肉身有巨大的局限性,心有余而力不足,人本来就要重大弱点。我似乎成了怀疑论者,虚无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耶稣乃是上帝的儿子,他的肉身虽然有局限,但他应该很清楚自己必定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肉体受到摧残,但终究超凡入圣,完成他真正的涅槃之路。而背叛者犹大只不过充当了这样一个必要的角色(无他,无法脱俗),其罪是否也轻?西方当代对犹大有着新的研究(包括著名的《达芬奇密码》,讲述耶稣的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更加人性化),国家地理杂志最近发布的《犹大福音》正说明了这种假想,犹大深知其师的必由之路,因而甘愿不被人所理解充当骂名,帮助其师受刑而脱离尘世的束缚。耶稣和犹大反而心心相印… 当然任何想挑战千年权威的努力是渺小的,好在现世我们可以有更多的道路或者方法去思辨,而不会被中世纪的宗教审判庭定性为异端而遭火刑!

顺便说一句废话,《圣经》研究早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博大精深的学问,吸引着万千的迷狂者。

英语报刊推荐

Posted by scottie on 16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英语研讨

最近有人向我问起能否推荐一些比较好的英文杂志,以供欣赏和学习。我此时才意识到这是一个学习当中我们都会遇到的问题。外文报刊阅读早就是外语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掌握一些报刊杂志行文的技巧或思路是非常重要的学习体验,另外我们了解当今海外的人文、历史、新闻、政治等等最直接、最快捷的途径就是通过国外的新闻媒体。捧一份国外的报纸或一期期刊在手阅读曾经是我读大学的一个梦想。(我们现在有很多方式可过得国外报刊。)
我国也有很多本土的英文报刊杂志,其编写者大多为中国人,他们的英语水平自然是非常高的,不过本族人外文能到的最高境界是native-like,也就是说你和真正以英语为母语的老外还是有区别的,这个大家可以在这些报刊当中有所感觉。完全不看本国的新闻报刊是不太可能的,条件也不允许。我根据个人经验,作些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般的英文爱好者看看《二十一世纪》英文报纸就很不错了,它是china daily 旗下专门针对年轻人或大学生的英文报纸,内容也比较时尚切合大学生生活。
《中国日报》是英语新闻报纸,内容很庞杂,适合有相当基础的爱好者;《北京周刊》(Beijing Review)主要报道重大时事新闻以国内新闻为主。搞翻译遇到要翻译一些有关政治、社会的文章时,Beijing Review 是必须要参考的资料。比如我曾见遇到过翻译中国环保问题,查阅多期Beijing Review 学到了很多专业表达方式。
了解中国的风土人情,看看《今日中国》(China Today),你可以了解很多文化历史旅游的资讯。
学习一下文学翻译,加强人文修养,当然去看《英语世界》(商务印书馆出版),该杂志的编辑都是我国外语界的一代宗师,都是最顶尖的。英语专业学生必看期刊。
其他可以看看《新东方》,《意林》双语版,名气不高,质量还可以。
还要跟大家着重推荐一下的是《英语文摘》(English Digest)(英语沙龙杂志社主办),该杂志实际上是摘录国外新闻媒体的重要文章,内容涉及新闻、人物、科技、财经、文化等,视野相当广泛,文笔也很不错。
国内就这些吧。国外报刊多如牛毛,我们可以去网站浏览,不过还是没有读纸质书有感觉。目前国内有公开出售的国外报刊很少,而且价钱比较贵(普通国内报刊为1-8元),每期购买是不划算的。合适的时候买两本总是可以的,可去看Reader’s Digest, The Times (Asia)以及National Geographic, 这些都是很好的刊物,一定会让你获益匪浅,这和读本国人写的英语文章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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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的力量

Posted by scottie on 15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无心快语

生活中总有些事儿让人心烦:父亲古板尖刻,唠唠叨叨,老板常任人为亲,配偶又对己不忠,这些都会给我们带来长时间也难以磨灭的伤痕,我们开始不满、抵触,有时甚至是想到了报复。

实际上要让自己心态平和不是报复,而恰恰是它的反面—宽恕,这也许是最有力的声明。

宽恕不是放弃而是放松。一旦宽恕了某个人,你将不会对他(她)给你造成的伤害再耿耿与怀,生活会重归于自然。此举如此有效,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总是难以释怀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们想为当初受到伤害时自己的无能寻求一种补偿。但宽恕更是一种力量的体现。一个人在一次由于司机大意而引起的车祸当中,身受重伤,后来他说,“我不想再谈论那场噩梦,实际上我已宽恕了他,我不希望把伤痛再带给其他人。”他重拾信心,再度鼓起生活的勇气。由此可见,关键不在于别人是否值得你去宽恕,而是你应该让自己轻松一点。另外一个原因是很多人都认为宽恕意味着懦弱和屈服。更有人相信,“宽恕就是说别人做对了而自己却错了。”给你带来伤害的人并非不应受到责备,而你自己也不应一点儿委屈都无法容忍。适时的宽恕能让你不因为婚变,这次未被提拔,亦或是未被邀请去赴宴而在心底埋下报复的种子。很多时候,伤害过你的人甚至没有意识到做过什么,你自己却忿忿不平,寝室难安,大可不必这样。

宽恕无论是对你的心理还是生理都是有益的。使自己深限于不满不快中而无法自拔是健康的大敌。沉迷于过去只会让你的心脏承受巨大的压力,这可能导致高血压,冠状动脉血栓及其他疾病。

诚然,伤害在瞬间形成,宽恕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最初你会经历痛苦、失望或羞辱,接着你判断这一切对你的伤害程度或者设想一些让自己平和的条件,最后你可以换种方式来审视给你带来伤害的人,渐渐地在你眼中:他(她)也是人,也会懦弱、无知……,于是你就会平静不少。

也许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做到彻底的宽恕,特别是在幼年时代那些他们曾经敬仰、信任的人在他们心灵布下的阴霾使得人们很难完全释怀。即便这样,一定程度的宽恕也是不无裨益的。

宽恕可以即刻开始,以下是一些建议:

不要辎珠必较:你或许曾经被售货员、出租司机“宰”过一回而心有不快,试着去淡忘、去宽恕,小事儿上的经历积累会让你在大的痛苦面前更加坚强。

释放心情:找人聊天、谈心,排解郁闷;一个阳光的午后,一杯醇香的咖啡,置身于那种氛围,你可以很容易地释放心情,不会有去做傻事的危险。情绪不佳,还可常去踏青、旅游,亲近自然。另外要避免开车时心不在焉,踢门摔东西等的极度发泄。

寄一封信给曾伤害过你的人: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不评价,不责怪,使用第一人称—“我感觉……,我不明白……”可以希望有回音。需要寄出这封信吗?如果有机会一劳永逸的话,可以这样;如果那人已亡故,或者几乎没有可能读到你的感受,不如将此信付之一炬,化为灰烬。

不必树敌:实际上,你根本就没有必要去面对给你带来伤害的人,即使那样,宽恕也能自然而然地形成。别人可能也没有意识到伤害过你以及你已经宽恕了他。你可以把他想象成酒鬼,喝得酩酊大醉,根本不知道你说什么,其实重要的是,你已经不在乎了。

用一颗同情心去倾听:有可能的话,听听别人为什么那样做;换一个角度去思考,站在别人的位置上,或许能让你很快释然。

做一下祈祷:人总归是要犯错误的,我们不妨多一些宽恕。祈祷一下,你会发现,宽恕别人有时也是在宽恕我们自己。人活于世,纷乱复杂,不断陶冶心灵会获得强大的精神力量。

宽恕不是遗忘:痛苦的经历会让我们吃一堑,长一智,避免同样的事再度发生,同时也教育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适时地展望未来:看看未来,我们能够站在更新的高度来审视问题,并且受益颇多,而不是被动地去等待时间地流逝。一位女儿长期照顾患病且行动不便的母亲,住在外地的妹妹只是时常寄一些钱物过来,渐渐地,姐姐就对妹妹非常不满了。她问自己这样做是为什么。最后她得出答案,“不光是为了母亲,我还想同妹妹保持良好的关系。我所能做的就是达成理解和宽恕。”时至今日,她们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母亲的问题,妹妹也更愿意常来探望母亲和姐姐,并且积极参与家庭其他事务。

宽恕让人心平气和。一旦你宽恕了别人,你将会心地微笑,对许多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良好的心情肯定是健康的福音—这就是宽恕的力量。

  Source from Reader’s Digest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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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cottie on 15 十一月 2006 | Tagged as: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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