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 5, 2007

去年回老家办理身份证,但是以前户口的地址已经注销,要求改到新的住址。然后拿着我爸的房产证去要求迁到那个地点,当我把户口本和我爸的房产证递进派出所的办事窗口时,派出所的户籍民警问了一句我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你怎么证明这是你父亲?(我和我爸的户口是分开的,不再同一个地方),这下我傻了。养了我20多年的父亲,我竟然没有办法来证明这是我父亲。最后的结果是让我到人口普查办公室去查找普查登记,让他们开证明。一查又发现问题了,几次人口普查,居然没有一次普查时是有我们一家四个人的,要证明我们是一家人,需要几次的普查证明才能证明。

也是去年,我们公司的纳税超过一定额度,就可以办理公司高层3年无限出入香港的签注,要求有在中山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就可以了。等我全部准备好了,填好表格交到镇公安局的时候,办事的民警又问了一个问题,你怎么证明你不是国家不允许出境的5种人之一?(附:国家不允许出境的5种人,①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 人②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③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④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⑤国务院有关机关认定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那时我也傻了,我好像也无法证明自己不是坏人。镇公安局的民警要求我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证明,而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让我找社区民警,而社区民警说:你的户口在这里,但我从没有见过你,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国家不允许出境的5种人之一呢?我好像就真的无法证明自己不是坏人了,后来没辙打电话到中山出入境,他们又告诉我,他们不需要这个证明,他们接到申请后会与我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联系,但是他们要镇公安局盖章,镇公安局的要求他们就管不了了。最后只能放弃。

这两个事情让我突然很迷惑,如果在路上被民警盘问:你怎么证明你旁边的这个人就是你妹妹?你怎么证明你不是坏人?

这个时候才发现如果法院在审案的时候采取有罪推定,那就不知道有多少冤假错案了,因为很多东西真的无法证明自己或者很难证明自己,个人也很难取证,幸运的是,我们的法院正在慢慢改为无罪推定。

1条评论 »

  1. 真他妈操蛋

    评论 由 nings — 三月 9, 2007 @ 8: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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