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30, 2005
沈阳,11月的最后一天夜里,下了2005年的第一场雪。

最为阴沉的星期一居然没有下雪,却在今天出人意料的来了。关键是我们这些人很少关心天气预报……

而我恰好今天晚上在实验室“加班”,于是正好赶上了这雪。雪很大,因为气温还不足够低,所以雪中夹杂着冰茬,打在脸上生疼。我骑着车不敢抬头,抬起来会有无数的冰茬打在脸上。不一会的功夫我的视线彻底模糊了,眼睛上全是雪和冰了……特盼望眼睛上这时会有骑车前玻璃的雨刷或者是后玻璃的热丝,可惜在这幻想和现实差距永远不可逾越的真实世界,我不得不腾出手来不停的擦拭,可结果依然是模糊。于是风雪中我低着头,透着眼镜上面和帽子之间的一条缝,窥视这朦胧的世界。

刚开始我骑的粉快,结果在一路上看到若干骑车人跌倒的惨状以后,骑行的速度也就越来越慢了,然后换来的是……摔倒……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困难象弹簧,你弱它就强……后来的路上奋勇前进,竟然如履平地,这里有另外一个道理,速度快,质量大的物体容易保持其前进的方向。而在后来的路上我恰好是两者的完美结合^_^

其实今天回家晚是因为换了新机器,需要重新配置一大堆环境。这时候知道了网络应用的好处,如果什么都是网络应用,那我什么也不用重新安装配置了。用新机器和h2切磋了两把War3,得到一个测试结果,19寸液晶的现实效果确实不错,但是及其不适合操作即时战略游戏,因为画面太大,很容易被细节吸引注意力,而整个屏幕的范围几乎超出的了我的最大视野,我无法轻松的注意战场上的每一个细节。另外鼠标在大屏幕上的准确定位还是很不习惯,总之,痛并快乐着吧。

刚刚隔着前后窗户照了几张夜间雪景,给不在沈阳的朋友们分享这场大雪。明天带上相机,看看有没有时间照两张相耍耍。

因为是夜拍,所以色彩差了很多。而且因为需要长时间曝光,必须坚持不能手抖。相比以前,我这次双臂夹紧了身体保持稳定,所以基本上还算比较清晰了。当然顶多算是业余中的超级业余水平。树挂已经比较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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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9, 2005
其实我很喜欢吃Chocolate,不过无奈囊中羞涩,作为一个学生还是要勤俭一点吧哈哈。买一盒Chocolate的钱还不如买一本书呢……

第一次吃Chocolate是大舅从国外带回来的,铁盒的那种酒心巧克力。因为家里人多,带回来的量少,我也就吃到两小块。那个时候还不是特别爱吃,恩,现在也不爱吃酒心的。但是因为新鲜,也自然觉得是特别美味了。

后来国内也有了巧克力,有方块的和小汽车形的,于是不用等大舅回来也能吃的到。大概是因为不爱吃酒心的,所以后来大舅回来拿的巧克力我也不吃了。直到有一年,舅舅带回来的是松仁的,我才知道,国内的巧克力和国外的巧克力味道差了许多。于是如果父母的朋友从国外回来如果带的礼品是吃的,我大抵希望那是一盒巧克力吧。(听说味道不一样是因为少了一道工序,只加热一遍成型的巧克力不够好吃,而再加热到70度以后成型才好吃,当然我没做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再后来,国内也有了吉百利,德芙啥的牌子了,不过也都是合资和外资的才好吃(很奇怪巧克力的技术就那么难,这么多年中国人都没摸索出来?)但是Chocolate对我来说依然是奢侈品,口味虽然好吃,我也爱吃,但是就是不舍得去买。还有一个原因,相信如果我象买书一样不犹豫的买Chocolate,那估计我比现在还要胖上许多了吧。

不过我仍然盼望有人从国外带回巧克力,这回不是为了口味,而是为了那缤纷的充满创意的造型。老妈的同事从国外回来,又带回了Chocolate,这次虽然从包装上看是普通货,但是造型却没有见过,SeaShells Wow!

感觉有点象小时候在海边拣贝壳,想起拍照片的时候我已经和妈妈吃了几块了……我是不是象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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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6, 2005

当赢球成为奢望,输球成为习惯,那么胜利根本不会到来。对胜利得渴望需要身心得付出,需要用力去追逐,但是对输球的习惯会让失败来得自然而然。

一个不相信自己是最好的人,永远不会成为最好的。一个怀疑自己能力的人,不仅仅是自己能力不够,而且还要在已经不够的能力上打上一个折扣。

当我看到姚明在失误以后无助的像教练张望,仿佛等待被换下的时候,我知道这场球肯定又输了。当我看到赛后姚明的痛苦表情时,我意识到,如果这种心理状态不改变,还会越输越白痴。

一个好的战士永远不认为自己会输,机会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自己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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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4, 2005
实验室添置了一台咖啡机,于是同僚们开始幻想小资生活,居然谈论起了咖啡的口味。霎时间开始混沌,喝咖啡机里的咖啡究竟是提神的需要还是一种对生活的意淫了。

法式,原味,卡布奇诺,你要哪一种?其实啥也不是,就是速溶咖啡。喝下去想象它是什么口味就是什么口味了,非说喝的是摩卡也未尝不可。是头疼到不行靠咖啡支撑,还是用一杯咖啡来慰劳自己的辛苦已经不重要了。滴滴香浓,意犹未尽,想象力插上翅膀的时候,怎么追也是追不回来了。

其实一个人真的很容易得到快乐,生活中的小幸福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丫不就一杯咖啡嘛,还是速溶冲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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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3, 2005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已经记不得到底是多少年前了,每个人的机器上面都装了一个名字叫做ACDSee的软件,那个时候版本号是2.X,再后来3.X的时候到了一个高峰。几乎所有用电脑的人都用它来看图。方便快捷,支持各种图片格式。再后来,ACDSee可以看flash了,可以看视频了,可以处理图片了……faint,安装包越来越大,启动速度越来越慢,没办法,5.0以后的版本我绝对不会去用了,至于3.0,倒是依然值得用用。当然已经有更好的替代品了。

也许是想抓住更多的用户吧,拥有我的产品你就拥有了一整套的工具,什么都可以干。但是有一点必须要搞清楚,如果用一大堆泛泛的功能掩盖了主要的功能,后果是很严重的,会极大的影响当家功能的使用。

当然也有靠通吃成功的,比如用MediaPlayerClassic加装插件的暴风影音,兼容ZIP的RAR等等,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特点,比较全,但是绝对不大。MPC暴风影音的优势是在响应速度快基础上的通吃,其实如果不是Realplayer启动速度太慢,我也不会找到MPC暴风影音。

其实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很好的专用产品非要搞的又大又全。就好像刚开始中国搞建设的时候,每个城市都有电视机厂,电冰箱厂什么的,一整套一整套的,这样的发展不适合集中优势寻求突破,所有的城市都一样了,反而会影响社会大分工的商业流通。其实软件何尝不是,去加入一些原本不擅长的功能,把自己搞的很劳累却还是占领不了竞争对手的市场,反而失去了自己的用户,真是悲哀。

在扩展功能以前,最好想想,新加入的功能是不是影响原有系统功能的使用性能,新加入的功能,是否和市面上现有的该种功能的专长产品真的有得一拼。

Foxmail6据说要加入Rss订阅,其实大部分阅读Rss的人都有自己的阅读器了,长时间使用已经形成了习惯,而且订阅列表的导入导出其实也是件稍微有些麻烦的事情。我不清楚到底多少人会用foxmail来代替现有的阅读器。除非foxmail的阅读器有什么杀手级别的新特性吧。其实我一直用foxmail收发邮件就是因为它没有outlook那么罗嗦,而在知晓了thunderbird以后我也没有改换,因为已经用习惯了。

其实一个好的软件走好自己的拳头路线是最好的发展了,千万别把自己搞得很臃肿……当然Foxmail加一个Rss阅读还不至于变得臃肿,要是再加点什么知识管理,日程管理啥得就有的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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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2, 2005
一个测试而已,发现自己很nerd



另一个测试,很多同学都做了,不过我好像比较人格分裂,有一些问题总是会在两个问题间徘徊。或者我自己不够了解我自己,还是仅仅象crythia说的,是因为这些中有些共性恰好在我身上体现了?还好最后在同学的帮助下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答案,可能在这个卡通形象我的表象比较突出吧。
http://life.sina.com.cn/art/2005-11-21/112987633.shtml


你是大力水手
  你天真、富创意、又有群众魅力,而且这样的你特别喜欢济弱扶贫、热心助人难得的是,你有正义感却不冲动。不过光说不练是你最大的缺点会使你的实践力极弱,人生目标也不够明确。
  和你最速配的情人是思想成熟、懂得照顾人的类型。
  人生忠告:务必订定出明确的奋斗目标,并妥善运用难得的创意和人缘来实践。



虽然说仅供娱乐,不是心里指导,但是感觉这个测试异乎寻常的准。同时有小许倾向会成为小丸子,Kitty猫,小叮当和流氓兔。大力水手这个是我综合了很多同学的评价得到的,算是比较客观的,也是最准确的了。

今天老师突然说要把我调到别的小组,突然间心里很彷徨,我一直没做过调走的心理准备。先是离开已经熟悉的环境的惆怅和对陌生环境的小小恐惧,还有就是对我付出很多辛苦的开发小组的恋恋不舍,在加上同志们之间的亲密友情。真希望老师能把整个小组集体调动,我们的氛围真的很好。

话又说回来了,计划没有变化快,调不调的老师说的算。还是安心做好眼前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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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19, 2005
回顾了一下自己过往Blog,在阐述一个观点的时候,总是用了很多“笔墨”来解释。突然感觉有些时候有越描越黑的嫌疑。是不是应该仅仅陈述一下,其中的是是非非,交给大家去评论吧。也许这样可以解决我的Blog篇幅冗长的问题。今天先试试吧。

什么是环境:
一个系统中最有力的,影响最大的元素也可以归为这个系统的“环境”来理解其对系统中其他元素的作用力。

坚持:
只有持续的做非常困难的,或者非常讨厌的事情才会提到坚持。坚持这种状态一般是人能够承受的极端痛苦,坚持的过程应该是一种折磨。而持续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应该用坚持这个词汇。比如我们说坚持学习,而从来不说坚持玩。

择偶的标准:
今天有位同学在同学录上发了一个男人择偶的标准,我看了一下,吓一跳,这样的女生不是人,是神了。我可不敢奢望这样的标准。

爱情是一种冲动,而不是一桩买卖;婚姻是一种默契,而不是一个协议。
我择偶的标准只有一个:我爱她。

白话完了,还真是简短节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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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16, 2005
中文Blog年会了,都散了好些天了,不过“整个”中文Blog sphere似乎还沉浸在兴奋之中,大家激动着讨论着中文Blog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好吧,我在“整个”这个词上面加了引号。(如果不清楚加引号是什么意思,可以参考引号的用法,如果上网不方便,可以查阅相关汉语言学书籍,总有一款适合您)

您知道这个“整个”有多小吗?他们的数目在中文Blog总数面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正是这一小部分人,关心着中文Blog大环境的沧海桑田。怪不得有人说,Blogger大多有些自我欣赏。是啊,这么小一部分人能影响得了大环境么?

有人称Keso先生为中文Blog界的一哥,就拿一哥来说,日流量最高不过几万,如果考虑一下他页面上面的访问统计,恐怕平均日流量在1万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估计。而这一万流量中还有不少重复和误入。我也想到可能还有很多人通过看转载的方式读到了keso的高见,但是考虑到这些人也不大可能经常看keso的文章,所以也不算是流量损失了。至于新增加的读者,和离开的读者无法估计,也就忽略了。我们可以看出几点,Keso有一定的影响力,几千人已经不少了;但是他仅仅是一个小圈子里的影响力。搜索了一下得到:《KESO的Blog的访问量》 分析数据差不太多,但是结论有一点点出入,那就是Keso在IT圈这个范围的影响也是很有限的。

所以,活跃着的中文Blog sphere,只是一个很小的子集,他们有影响力,但是影响力不会很大。而且就我来说,我处于这个sphere的影响范围之内,所以可能对他们比较熟悉。换我另外一个朋友,可能影响他的blog sphere和影响我的又是完全不同的。尽管不同的sphere之间是相通的,而且也许会有很多的交互通路,但是一个Blog sphere的影响范围是不太可能轻易扩大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与众不同的sphere,他仅受这一个小圈子的影响,却对外面的接触很迟钝。这也就是六度的可达,但是仅仅通过达到来实现一些目标是十分困难的。

于是想到了Blog的推广问题。BSP为了拓展业务,要极力推广;传统媒体要追踪热点也要推广;作为Blogger的一员也希望自己能为推广blog做一些贡献。但是我们都忽略了一点,能真正推广Blog的不是宣传企划,不是大版面的报道,而是Blog本身。凡是带有目的的推广都是一种偏见的传播。

一个人对Blog的真正认识,会从阅读第一个Blog为开始,逐渐展开,开始经常阅读Blog,开始受Blog影响,开始自己Blog,开始深入认识Blog,直到形成自己的Blog的固有风格,当然这风格也会随着时间而变化。MSN Space虽然在很多方面我不是很喜欢,但是在Blog推广方面却最有成效,自己朋友的Blog可以随时看到,不用记忆网址,不用订阅Rss,只要有更新就可以看得到。读了朋友们的blog就开始认识了Blog,知道自己想写Blog。因为朋友圈本身就是人以群分,所以受自己朋友的blog影响形成的对Blog的认识一般不会偏离自己的价值体系,不容易产生偏见。

所以,Blog并不是能够推介的东西。世界上有一千万个Blogger就有一千万种Blog,别试图去给Blog分类。也不用去想方设法定义Blog是什么东西,那只是个人的理解,并不能解释Blog本身。有人一直在Blogging,却不知道Blog这个词;有人知道Blog这个词了,却永远不能理解Blog到底是什么。用句老话,这大概就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了吧。

写的有点乱,可能问题本身不是我能讲明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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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报看到一篇关于当前小学生顺口溜的文章,里面有这样一段:


今年学费真XX的贵,天天学习真XX的累,不如加入黑社会,不愁吃,不愁穿,还有美女陪着睡……

很难相信这是小学生的顺口溜。当一个社会,不尊重劳动了,也不尊重知识了,仅仅剩下对金钱的崇拜和对资本的追求,那就是一种原罪!

难道人们不应该负起责任,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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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14, 2005

2005年11月14日,也不知道是比去年的11月14日冷了一些还是暖了一些。人们总是在记忆的碎片中生活着,忘记的比记得的多出许多。记得的才是活过的,于是本来就短暂的生命变得更加短暂。或者,根本就是在欺骗自己吧,既然不能保证活着的一定会记住,那如何能保证记住的就是自己活过的呢?于是,我不觉得这个早上和其他的早上有什么不同,我只记得昨天这个时候我打开电视看麦蒂发彪。

久经考验的车界干将,杰出的交通工具,伴随九年来风风月月的我那可爱的自行车,在今天早上,被证实永远的离开了我。瞬间,我从一个穷光蛋,变成了另一个穷光蛋。连自行车都不让我骑了啊!苍天啊,大地啊,是哪位神仙姐姐非要拿我撒气啊?

是凡是寻常老百姓,大多经历过自己或者自己身边的人自行车被偷的事情。记得最早一次经历偷车还是在我小时候,那时候老爸有一台威猛的老28,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老爸骑到哪里都不锁,找个墙根一靠,就不管了。竟然许久都没有丢,用老爸的话说,这么破的车,谁要啊。转眼到了90年代,突然有一天,老爸的车不见了,faint,还真有人偷啊,到省事了,锁都不用撬。再往后把丢车当成一种习惯了,偷车的谁管新的旧的,拿了总有他们拿的原因。

到了大学更是习惯性的经历丢车事件了,听说还有人半夜骑个倒骑驴,看见车就搬走的。实验室有位同学2年丢了5台车,不过据说还算不上倒霉的呢。于是想起来本科时候听cynthia讲的一个笑话,说他们北大经常丢车,有一回,一个同学再也丢不起了,就买了NN把锁,把车锁了个结结实实,才安稳的去睡觉。第二天起来,发现车子不见了,只留下一地的坏锁,还有一张纸条,上书:“你丫还真以为北大没人了啊?”

丢车这事情说不明白,要丢就总丢要不就总也不丢。或者突然间就丢了。其实还是那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丢车可不像是和猪八戒搞对象,吐啊吐啊就习惯了,丢车这事情很烦人的。我有不少同学丢激了眼,干脆再也不骑车了。郁闷,俺们穷学生没多大愿望就想在路上节约一些时间,怎么就不行呢。

有同学安慰我说,兴许又发现车回来了也说不定。心想那可真是记忆的欺骗了,或者我这车根本都没丢,只不过消失在另一个次元了。faint,我还是宁愿它被偷了,那样比相信平行空间的存在要安稳一些。

BTW,我的自行车蓝色,黑斑,横梁上有TOP BIKE字样,我前面给装了个白色车筐,车筐坏了,用绳子系在车把上,前天两根绳子又折了一根,估计会被换掉了。一条车腿是黑的,一条是灰的,18级变速,前后挡泥板都变形了,下雨天会溅水。尾灯被撞碎了,车座有点偏。谁要是遇到了骑这车的主,您要是心狠就帮我打他一顿,扭送给公安叔叔,您要是心善,就替我告诉他一声,小心点,车闸不太好使了,您让他把车送回来,回头我给他买台新的。不过您要是看到一身高175,带眼睛,风度翩翩的学者状青年在骑,您慢动手,也许这车真的晃悠一圈又回来了也说不准。

别了,我的TOP BIKE,摔他丫的。

Update: 其实最伤心的是:我,以及我的家人,我的同学,我的朋友们,对类似事件的发生根本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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