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说和讯网准备成立博客广告联盟,想把大大小小的博客流量打包起来,批发卖给广告主,再把广告所得收入按流量或广告投放效果进行分成云云。先不说分成的事,最近本来就对博客广告收益分成闹的挺煞有介事,人家BSP还没有说话,这边就已开始替别人着急,咱也就不搀和,还是来说说博客商业化进程中的广告投放问题。
众所周知,在blog上投放的广告,与门户网站上投放的广告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广告内容的主体首先要符合blog的主题,就像Google AdSence一样,广告与关键词匹配。但这种针对blog上下文相关的广告模式并不是Blog广告的最佳模式,之前未完成和吕欣欣都曾经相互讨论过,这里不在赘述,只说说他们的观点,用吕欣欣的词就是:投放Blog广告不简单!之前我也有一篇文章说过这件事,对blog广告,首要的是分析访问者的行为特征,针对阅读者群体的特性来选择能够引导访问者消费情绪的广告。
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访问者的行为跟踪和特征都不是能够轻易做到和完成的。不过这个模式是针对大众blog的,其实在高流量高点击率的blog面前,是可以放弃这一模式的。通常,高访问量的blog,如keso,如老徐,都有固定的用户群,像keso的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和IT,而老徐的主要是一些徐静蕾的fans,这些访问者的特性很明显,无须太细的分析就可以得出,所以投放的目标也就相对的简单和直接,就如同一定不会有商家在Keso的blog上投放洗衣粉广告一样明确。
那么那些高流量的blogger们就可以利用这一资源来经营blog,比如木木,我想木木的blog是最容易做到买家与卖家通吃的。先来看看木木blog的特征:bubby,bra!bubby能经营吗?不能!那就是bra了。而bra是每个女性的必需用品,来看木木blog的,大抵都是冲着视频截图去的,试想,如果木木在blog中顺带性的标注上视频窗口中的bra的品牌、尺寸、颜色、价钱、质地,再透漏些穿戴感受,想必那些来访的人,是女性的,则会偷偷的记下来以作为自己换品牌时参考首选,而男性也可能因此而多了一个给妻子情趣礼物的选择。而同时假如木木在taobao或者ebay上再开个店铺,在视频下方给出购买地址,想必生意会火爆到令人难以置信。
这是木木的电子商务模式,以自己的blog名气做宣传招揽生意,赚的是买家的钱。当然也可以认为这是小钱,因为有更大的商业利润潜在后面——广告!木木的穿戴就是广告展示!
假如木木像模特儿一样,拍照时露出bra的品牌标签,能够更清晰的展示出bra的轮廓,颜色,样式,想必什么安莉芳、黛安芬、欧迪芬之类的就会不请自来了。这种由厂商广告带来的立竿见影的利润机会与能力,是小打小闹的电子商务模式不可比拟的。
木木可以试试,其他人就没有这个能力了。